药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一
在药品代理销售合同中,代理商与生产商之间达成了合作协议,以实现药品产品的销售和推广。这种合同通常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条款和内容。
首先,药品代理销售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商有责任推广和销售生产商的药品产品,并尽力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生产商应向代理商提供有关药品产品的详细信息和支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规定产品价格和销售条件。合同中应明确产品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以及销售的地区和市场范围。代理商应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并及时向生产商支付货款。
此外,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涉及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合同中应规定生产商提供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措施,如广告宣传、展览活动等。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市场推广,并根据生产商的要求提供相关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
在药品代理销售合同中,双方还应约定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代理商应保护生产商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其商标、专利等。另外,双方还应约定保密事项,确保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最后,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包含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中应规定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此外,合同还应明确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条件。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对于代理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和指导作用。通过合同的签订,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作效率和效果。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二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是代理商和生产商之间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的具体细节和条件。
首先,在药品代理销售合同中,双方应明确合作的产品范围和销售区域。合同应明确代理商有权代理和销售的药品产品,以及销售的地区和市场范围。代理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销售和推广,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销售范围。
其次,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规定双方的销售目标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预期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并约定代理商应尽力推广和销售生产商的药品产品。代理商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销售计划和策略,以实现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产品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应明确药品产品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代理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并按时向生产商支付货款。
此外,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涉及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的具体措施。合同中应明确生产商提供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措施,如广告宣传、展览活动等。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市场推广,并根据生产商的要求提供相关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
在药品代理销售合同中,双方还应约定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代理商应保护生产商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其商标、专利等。另外,双方还应约定保密事项,确保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最后,药品代理销售合同还应包含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此外,合同还应明确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条件。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的签订对于代理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和指导作用。通过合同的签署,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复方氨酚烷胺胶囊(16粒/盒)的全国经销商,并订立以下合同:
一、经销品种
品种: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规格: 8粒×2板/盒
包装: 500盒/件
二、定价
乙方设计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外观,乙方承印。单价1.21元/盒(此单价不包含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费用在内)。
三、代理期限及定额
1、月月共年。
2、代理期限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量为额分解如下表:乙方首批提货量根据市场大小而定,最低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首批提货的产品不予退货。
四、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全额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开始生产,并在日内完成生产并发货。以后乙方每月20日前报次月生产计划给甲方,以便安排生产并在 日发货,保证乙方市场供应。
2、依据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包装盒、包装箱、说明书由乙方自行承印,乙方应协调印刷公司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
3、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增值税发票为包含了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在内的单价即 元/盒。
4、甲方负责按照合同指定的到站(乙方仓库),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用,因乙方造成的二次运输、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
五、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销售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的优惠和支持。
六、保证金
在甲方通过新版GMP认证之前,暂免乙方保证金。甲方通过新版GMP认证之后,乙方应酌情缴纳保证金。
七、质量具体条款:
1、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料;
3、甲方保证供应的每批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如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因产品原因引起消费者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涉及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审核其合法性,如由侵权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现产品包装问题,甲方应在乙方沟通一个月内给予处理(退、换);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箱(件)或原瓶(包括空瓶)短少,应作出现场记录,并附原装箱、检验单等,由验收员、仓库主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甲方凭传真件补货;
7、乙方的仓库应符合GSP规定,如因乙方药品仓储条件不善、管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
因为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确认为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属于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合同内容。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复印、传真、涂改均无效。
3、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
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xx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