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篇一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是指在联营企业经营过程中,为了满足资金需求,股东之间通过贷款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的一种合同。该合同是联营企业中股东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的重要法律依据,用于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联营股本贷款合同中,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条款:
1. 贷款金额和期限:合同中会明确贷款的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贷款金额应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借款期限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回收能力来确定。
2. 利率和还款方式:合同中会约定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利率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方式。
3. 保证和担保: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担保方式和保证方式。担保方式可以包括抵押、质押等,保证方式可以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等。
4. 违约责任:合同中会明确各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违约责任一般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
5. 解决争议方式: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的签署对于联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通过贷款方式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其次,合同的签署可以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因资金往来引发的纠纷和冲突。最后,合同的签署可以增强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然而,联营股本贷款合同的签署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首先,贷款金额和利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避免因借贷过多或利率过高导致企业的经营困难。其次,担保和保证的选择需要谨慎,避免因担保物价值下降或保证人违约导致贷款风险增加。最后,合同的执行需要各方共同遵守,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
综上所述,联营股本贷款合同是联营企业中股东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署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风险和挑战。只有通过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合作,才能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共同利益。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篇三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___组建(合作)___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设备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