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篇一
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鉴于甲方需要临时调配劳动力,乙方愿意提供劳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劳务:(具体工作内容)
二、工作地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安排,到指定的工作地点进行劳务工作。
三、试用期
1. 本合同的试用期为(具体试用期时间)。
2. 在试用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也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3.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表现出色,并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正式雇佣乙方,签订长期劳务合同。
四、劳务报酬
1. 乙方的劳务报酬为每小时(具体报酬金额)。
2. 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时间,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
五、劳动保护
1. 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的工伤保险费用。
六、保密条款
1. 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需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试用期结束。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篇二
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鉴于甲方需要临时调配劳动力,乙方愿意提供劳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劳务:(具体工作内容)
二、工作地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安排,到指定的工作地点进行劳务工作。
三、试用期
1. 本合同的试用期为(具体试用期时间)。
2. 在试用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也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3.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表现出色,并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正式雇佣乙方,签订长期劳务合同。
四、劳务报酬
1. 乙方的劳务报酬为每小时(具体报酬金额)。
2. 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时间,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
五、劳动保护
1. 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的工伤保险费用。
六、保密条款
1. 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需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试用期结束。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试用期劳务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