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优质6篇】

时间:2015-09-01 09:36: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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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一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护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甲方(转让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注册地址:

乙方(受让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注册地址: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就农村荒山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转让地基本情况

1. 转让地位于(具体地址),面积约(具体面积)平方米。

2. 转让地的土地性质为农村荒山地,用途为(具体用途)。

3. 转让地的权属证书编号为(具体编号),登记在甲方名下。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保证转让地系其合法所有,并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问题。

2. 甲方保证转让地的土地权属证书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异议。

3.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确保乙方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过户手续

1. 甲方应在接受乙方支付转让款项后(具体天数)日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确保乙方能够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 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证事项

1. 甲方保证转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已完全未被转让、抵押或查封。

2. 甲方保证转让地不存在因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导致的权属纠纷。

3. 如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转让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二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护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甲方(转让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注册地址:

乙方(受让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注册地址: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就农村荒山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转让地基本情况

1. 转让地位于(具体地址),面积约(具体面积)平方米。

2. 转让地的土地性质为农村荒山地,用途为(具体用途)。

3. 转让地的权属证书编号为(具体编号),登记在甲方名下。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保证转让地系其合法所有,并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问题。

2. 甲方保证转让地的土地权属证书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异议。

3.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确保乙方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过户手续

1. 甲方应在接受乙方支付转让款项后(具体天数)日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确保乙方能够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 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证事项

1. 甲方保证转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已完全未被转让、抵押或查封。

2. 甲方保证转让地不存在因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导致的权属纠纷。

3. 如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转让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三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四

甲方:黄塘村小溪、桥头、新庄、陂头、七斗、上坪六小组

乙方:黄塘村村民张顺香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东以南村坑口刘街生澡堂墙过2米处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

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 协议订立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时间:20xx年x月x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五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80600.0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_年4月6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篇六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80600.0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xx0.00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xx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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