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最新4篇】

时间:2013-02-07 05:23: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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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篇一

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揽商):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乙方具备从事加工承揽业务的能力和资质,甲方有意将原料加工承揽给乙方进行加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原料,并委托乙方进行加工。

1.2 加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加工、包装、质量检验等。

第二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

2.1 加工费用为人民币[加工费用]元。

2.2 甲方应在原料交付后[付款期限]内支付加工费用。

2.3 乙方应提供加工费用发票给甲方。

第三条 原料交付和退还

3.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原料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已加工完成的产品交还给甲方。

3.3 若原料因甲方原因无法交付或乙方原因无法退还,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产品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工、退款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2 保密期限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密期限]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提前解除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7.2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且严重影响合作关系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篇二

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揽商):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乙方具备从事加工承揽业务的能力和资质,甲方有意将原料加工承揽给乙方进行加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原料,并委托乙方进行加工。

1.2 加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加工、包装、质量检验等。

第二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

2.1 加工费用为人民币[加工费用]元。

2.2 甲方应在原料交付后[付款期限]内支付加工费用。

2.3 乙方应提供加工费用发票给甲方。

第三条 原料交付和退还

3.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原料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已加工完成的产品交还给甲方。

3.3 若原料因甲方原因无法交付或乙方原因无法退还,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产品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工、退款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2 保密期限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密期限]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提前解除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7.2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且严重影响合作关系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篇三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元(或总报酬?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a甲方应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

,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

加工承揽原料合同书 篇四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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