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加工合同 篇一
随着人们对个性化定制的需求不断增加,木制品加工业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签订一份合同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就木制品加工合同的内容和要点进行介绍。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木制品加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和乙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加工内容和要求
加工内容应明确描述甲方需要乙方完成的具体任务,如加工的木制品种类、尺寸、数量等。同时,还应明确加工要求,如木材的选用标准、工艺要求、质量检验标准等。
三、交付时间和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加工完成的木制品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一个时间段。交付方式可以是甲方到乙方工厂自行提取,也可以是乙方负责送货上门。
四、价格和付款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加工费用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加工费用的计算方式可以是按件数、按重量、按工时等。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是分期付款。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如一方未按时交付木制品,应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
由于木制品加工涉及到甲方的设计图纸和商业机密,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乙方对甲方的信息保密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
八、其他条款
合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相关条款,如合同的终止条件、合同的变更方式等。
总之,木制品加工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应该合理、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木制品加工合同 篇二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木制品加工行业发展迅速。为了确保加工过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和乙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木制品加工合同。本文将就木制品加工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
一、确保甲方需求得到满足
木制品加工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达成共识的重要文件。通过合同,甲方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和要求,确保加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符合甲方的期望。
二、保障乙方权益
乙方作为加工商,需要明确了解甲方的需求,以便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木制品。通过签订合同,乙方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因为甲方的变更需求而导致损失。
三、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木制品加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提供准确的设计图纸和详细的加工要求,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并保证质量。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四、防范风险和纠纷
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后果,以防止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纠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商业机密
木制品加工涉及到甲方的设计图纸和商业机密,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乙方对甲方的信息保密责任,避免商业机密泄露。
六、遵守法律法规
在签订木制品加工合同时,双方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木制品加工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甲方的需求得到满足,乙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能够防范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木制品加工合同 篇三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
总计
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木制品加工合同 篇四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