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篇一
标题: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计划
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措施,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好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了有效实施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计划。
一、活动目标
1.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2.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
3.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校、家、社三方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4.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展览、举办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价值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
2.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将建立多样化的社团组织,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提高其综合素质。
3.开展志愿者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通过实际行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美术展览等,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5.开展体育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各类体育比赛和运动会,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身体素质。
三、活动实施步骤
1.确定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
2.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3.开展宣传工作,向全校师生宣传活动的目标和意义,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4.制定活动的时间表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5.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活动效果评估
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活动策略。
2.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了解他们对活动的评价和建议。
3.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估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实施计划,我们相信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将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字数:600字)
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篇二
标题: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计划
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共建和谐校园活动,我们旨在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活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计划。
一、活动目标
1.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2.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
3.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校、家、社三方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4.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为重点,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展览、举办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价值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
2.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将建立多样化的社团组织,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提高其综合素质。
3.开展志愿者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通过实际行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美术展览等,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5.开展体育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各类体育比赛和运动会,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身体素质。
三、活动实施步骤
1.确定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
2.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3.开展宣传工作,向全校师生宣传活动的目标和意义,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4.制定活动的时间表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5.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活动效果评估
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活动策略。
2.收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了解他们对活动的评价和建议。
3.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估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实施计划,我们相信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将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字数:600字)
学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敖汉旗教育局开展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创建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结合下洼地区各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为原则,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文明和谐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建设“平安下洼”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共建和谐校园活动,建立共建和谐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内容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校园秩序和优美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校要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地工作。2、不断强化岗位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细化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安全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制,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学校安全管理、生活管理等各项制度。4、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门卫登记记录,突发事件处置预警预案、要害部位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等校园和谐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5、严格治安巡查制度,寄宿学校要建立夜间巡查小队,巡察日志和记录要详细详实、清楚,档案资料要齐全。6、各校要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7、各校要明确治保人员、舍务管理、饮管人员、库室管理人员、值班值宿人员、班主任的岗位职责和常规管理工作。8、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9、各校要充分发挥安监办、德育处、团队(少先队)组织、班主任、学生会和学生安全
委员会在管理中的作用,完善班级安全委员会建设,形成以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及相关教师和学生为辅的班级管理机制。10、要对所有安全事故实行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行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通报制。
(二)大力开展共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要结合本校传统和“三风一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民族精神和诚信明礼教育,不断增强和提高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文明素养,开创校园文明新风。
(三)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
各校要加强师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要从以前个别地方发生的学生楼道踩踏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开展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全面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自防自救能力。各校要加大投入,完善物质装备,组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使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及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创设师生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维护师生切身利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引导。在维护治安稳定方面,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校园网络无不良内容,无违章建筑。校内交通规划合理,标识完备,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校内防火、防汛设备齐全有效,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
(五)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
建立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联动信息反馈机制,积极主动争取,配合我镇综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工作,坚决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要加强学校出租房屋管理,加强校园流动人员管理。
(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常规检查活动
要把安全工作大检查,贯穿于学校日常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及学校事故隐患跟踪整改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迟疑、漏报和瞒报,并对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更好做好共建和谐校园活动,中心学校成立了共建和谐校园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领导组织,领导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制定方案,做好规划。各校要在全面自查自检掌握情况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实施方案。即做好规划、又便于操作。
(三)统楚兼顾,扎实开展。各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依法治校,建设“平安下洼”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与教学工作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确保扎实有效。
(四)积极协调,联动治理。各校要积极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综治部门到校讲座,工作给予支持,以便达到共建、共同整治。
五、验收评比
(一)中心学校共建和谐校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中小学共建和谐活动进行指导,开展考核评比工作。按旗教育局要求考核实行百分制,以赤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考核细则为依据综合考核达到或超90分的学校,经审核给予表彰。校园一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受表彰学校逐级上报,旗局给予表奖。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三)各校据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