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一
再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成再婚关系,并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夫妻共同财产
1. 双方在婚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由原所有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3.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应由双方共同决定,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协商、律师等方式解决分歧。
二、财产分割
1. 如果双方决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对于婚前共同财产,按照原所有人所有;
(2)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 如果双方决定分居,但不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仍然继续共同所有,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财产转让
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将原所有人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转让登记,确保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2. 财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成长,共同承担子女的费用。
2. 如遇到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双方应共同商议并取得一致意见。
3.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的帮助,最终决策以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为准。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有异议或需要变更,应通过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有解除的情况发生,应通过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二
再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成再婚关系,并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夫妻共同财产
1. 双方在婚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由原所有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3.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应由双方共同决定,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协商、律师等方式解决分歧。
二、财产分割
1. 如果双方决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对于婚前共同财产,按照原所有人所有;
(2)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 如果双方决定分居,但不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仍然继续共同所有,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财产转让
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将原所有人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转让登记,确保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2. 财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成长,共同承担子女的费用。
2. 如遇到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双方应共同商议并取得一致意见。
3.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的帮助,最终决策以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为准。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有异议或需要变更,应通过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有解除的情况发生,应通过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再婚协议书范本 篇三
再婚协议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及与子女达成共识后,本着“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签署“再婚协议书” 1、婚前男方拥有带产 再婚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及与子女达成共识后,本着“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签署“再婚协议书”
1、婚前男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
2、婚前女方拥有××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现由其子代为暂住照看;
3、再婚后,女方住男方处;
4、婚后若发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而无法共同生活,女方回原来自己的住房居住;
5、如果男方先谢世,男
方同意女方住到再婚或故世,男方住房由男方子女继承。女方在男方谢世后的居住期间,对男方住房不得转租、转让、转卖,住房所有人不能改变。如果女方回自己的住房居住,男方住房则交给男方子女继承。”6、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7、婚后,按照夫妻应当相互扶养的原则,每月男方拿出600元,女方拿出200元作为婚后的月生活费。由双方共同管理。一方去世后,由生活费形成的积蓄和用共同积蓄购买的财产,归在世方受用和处置。
8、双方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费支付。双方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费用,本人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老伴是第三承担人。
9、对于再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存款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每人享有50%之权利。一方去世且未立遗嘱,该50%及其他个人财产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另一方去世其遗产也应按前述方式继承。若双方同时去世,互相之间不继承,其遗产按前述方式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