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篇一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男方身份证号码)、(男方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女方身份证号码)、(女方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以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
1.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为(婚姻登记地点),登记日期为(婚姻登记日期)。
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离婚是基于彼此间的不和谐和矛盾,不存在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的情况。
二、财产分割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房产:(房产地址和权属证明)
(2)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和车牌号码)
(3)存款、理财产品:(银行名称、账号和金额)
(4)家具、家电:(具体清单)
2. 在分割财产时,甲、乙双方自愿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2)车辆由乙方所有,甲方不要求分享车辆财产;
(3)存款、理财产品按照各自名下的账户进行分割;
(4)家具、家电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协商分割。
3. 甲方确认,乙方在婚前已经支付给甲方(金额)作为婚前财产,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无权分享。
三、子女抚养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子女(姓名)为夫妻共同的子女。甲、乙双方愿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2. 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每月支付金额为(金额)。
3. 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行使,甲方享有与子女的合理接触权,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保证在离婚后不对对方进行诽谤、恶意中伤或损害名誉的行为。
2.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签字处)
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篇二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男方身份证号码)、(男方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女方身份证号码)、(女方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以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
1.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为(婚姻登记地点),登记日期为(婚姻登记日期)。
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离婚是基于彼此间的不和谐和矛盾,不存在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的情况。
二、财产分割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房产:(房产地址和权属证明)
(2)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和车牌号码)
(3)存款、理财产品:(银行名称、账号和金额)
(4)家具、家电:(具体清单)
2. 在分割财产时,甲、乙双方自愿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2)车辆由乙方所有,甲方不要求分享车辆财产;
(3)存款、理财产品按照各自名下的账户进行分割;
(4)家具、家电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协商分割。
3. 甲方确认,乙方在婚前已经支付给甲方(金额)作为婚前财产,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无权分享。
三、子女抚养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子女(姓名)为夫妻共同的子女。甲、乙双方愿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2. 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每月支付金额为(金额)。
3. 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行使,甲方享有与子女的合理接触权,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保证在离婚后不对对方进行诽谤、恶意中伤或损害名誉的行为。
2.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签字处)
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篇三
离婚协议书 陈XX,男,生于19XX年2月5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7弄3X号X01室。 王XX,女,生于19XX年1月14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X弄XX号XXX室。 当事人陈XX与王XX于1994
离婚协议书
王XX,女,生于19XX年1月14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X弄XX号XXX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根据上述规定,对双方离婚事宜具体协议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儿陈XX由母亲王XX抚养,父亲陈XX每月承担抚养费XXX元至女儿18周岁为止,共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元),由男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女方。
三、当事人双方与女儿共同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8XX号XXX室的住房,当事人双方认可扣除未还贷款后的价值(包括装潢价值)为人民币XX万元(X拾万元);双方离婚后,该房产权归女方及女儿共同所有;女方自愿补偿男方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该房的未还贷款由女方偿还,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共同承租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X弄35号XXX室的公房,离婚后由男方独自承租使用。男方同意在女方及女儿放弃同住人的权利后,自愿补偿女方及女儿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元)。
五、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学习、工作用品归个人所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
六、当事人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共同债务。
七、当事人双方为女儿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从有利于女儿身心健康出发,男方可每二周探望女儿一次,具体时间为两周当中的星期六上午八时至下午七时;男方应于探望时限内及时将女儿送回。如临时探望,应征得女方同意;如男方的探望行为影响女儿的正常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八、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相抵后,女方应于双方离婚后一次性支付男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
九、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正式离婚后生效。
协议人:陈X
X(签名)王XX (签名)
2005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