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审再审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向贵院提交最新的二审再审申请书。经过仔细研究和审慎考虑,我们认为原判存在严重的事实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对被告方的权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为了维护正义、保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我们请求贵院能够重新审理本案。
首先,就事实认定方面,原判存在明显的错误。原判中对于关键事实的认定不准确,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在原判中,法院认定被告方在某日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却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方确实参与了该盗窃行为。这对被告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的侵害,我们认为这一事实认定是错误的。
其次,就法律适用方面,原判也存在重大错误。在原判中,法院错误地适用了某法律条款,导致对被告方的定罪和判决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方应当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然而原判却判处了被告方较重的刑罚。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请求贵院重新审理本案,对原判进行二审再审。我们相信,贵院会依法公正地审理本案,并对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裁决。我们希望贵院能够听取我们的申请,重新审理本案,为被告方正名,消除冤屈。
最后,我们将在二审再审过程中充分提供证据,向法院展示被告方的清白和无罪。我们相信,贵院会依法判决,还被告方一个公正的结果。我们对贵院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审理充满信心,期待贵院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判决。
特此申请。
代理人:XXX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最新二审再审申请书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方的代理人,特此向贵院递交最新的二审再审申请书。经过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我们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对原告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为了维护正义、保护原告方的权益,我们恳请贵院重新审理本案。
首先,在事实认定方面,一审判决存在明显的错误。在原判中,法院未能充分审查和调查相关证据,对关键事实的认定不准确。这导致了对原告方的不公正判决,给原告方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认为这一事实认定是错误的,希望贵院能够重新审查相关证据,确保事实的准确认定。
其次,在法律适用方面,一审判决也存在重大错误。原判中,法院错误地适用了某法律条款,对原告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方应当承担某项赔偿责任,然而原判却未能正确判决。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请求贵院重新审理本案,对一审判决进行二审再审。我们相信,贵院会依法公正地审理本案,并对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裁决。我们希望贵院能够听取我们的申请,重新审理本案,为原告方主张正义,恢复原告方的权益。
最后,我们将在二审再审过程中充分提供证据,向法院展示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和受损情况。我们相信,贵院会依法判决,还原原告方的权益。我们对贵院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审理充满信心,期待贵院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判决。
特此申请。
代理人:XXX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最新二审再审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最新二审再审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一审原告 二审上诉人)李XX,男,生于1975年8月10日,汉族,农民,住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办事处吴寨村一组。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 二审被上诉人)刘XX,男,196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办事处下牛村一组。
申请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6日作出的(2012)平民三终字第50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一、二审不当。
2、请求依法撤销(2012)平民三终字506号民事判决。
事实理由
一、申请人劳务增加工程量费用,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不认定错误。
《驻马店市高新区电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关王庙工业园钢结构厂房
在拆装过程中出现工程停工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页,有证据从分证明被申请人在劳务合同外所增加的工程量。申请人提供录音记录证据中显示,申请人一再要求就增加工程量部分出个手续或出个认证单,但发包方说申请人主体不对,不给出,所以没有合同直接印证,但有处理意见和录音记录间接证据相互印证这一事实,但一、二审对这两份证据置之不理,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没有补签合同或劳务增加工程量合同,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二、由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申请人窝工、停工的经济损失,不应由申请人承担 。
在施工过程中,1、因被申请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经常停电的窝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损失;2、因被申请人不按期给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停工不干人工费和生活费及申请人借钱给工人发工资的利息损失。这部分损失证据由1、工人领走工资的工资表印证;2、工人联名状佐证;3、职工考勤表佐证;4、施工记录佐证。
三、被申请人提供错误的施工图纸,导致申请人二次返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及材料费(有材料费证据清单),这部分损失一、二审均未认定,由申请人承担极不公平。
以上三项,共计造成申请人 万余元实际支出损失,这是有据可查的,申请人给工人支出生活费和工资37万余元,材料费 元,共计 元。与一、二审认定的36万余元,相差 元,为此特请求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查清事实,纠正错误,撤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李xx
20xx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