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精彩3篇】

时间:2015-05-03 04:23: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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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篇一

随着大学毕业季的到来,许多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们面临着找工作、租房、生活费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帮助应届毕业生们更好地度过这一阶段,学校决定设立一项生活补贴。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如何申请生活补贴,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要想申请生活补贴,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毕业证书、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个人简历等。这些材料的准备要提前进行,以免耽误申请的时间。

其次,要了解生活补贴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毕业生生活补贴通常是按月发放的,发放时间和金额都有一定的规定。在申请前,建议大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向负责发放生活补贴的工作人员咨询。

接下来,要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格通常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填写表格时,要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在填写申请表格的同时,还需要准备一份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表达自己的申请理由和个人情况的重要文件。在写个人陈述时,应该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尽量突出自己的困难和需求,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

最后,将申请材料和个人陈述一起提交给相关部门。在提交申请之前,要仔细检查申请材料和个人陈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遗漏。同时,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提交,以免错过申请的截止日期。

在申请提交后,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通常,学校会设立一个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筛选。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在一定时间内发布申请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或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自己的申请结果。

以上就是关于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的指南。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到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们更好地申请生活补贴,顺利度过毕业季。祝大家早日找到理想的工作,开启美好的人生新篇章!

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篇三

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

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用人单位

  1、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各类企业: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市本级国库或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3、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

  三、备注:

  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用人单位首次向受理审核部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四、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申请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申请人在西部区、县(市)(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2、申请材料。在西部区(县、市)连续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6月2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执行。

  4、特别提醒:通过虚假材料或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骗取生活补贴,属于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涉嫌诈骗,一经查实,我局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同时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毕业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

  报到、就业: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落户: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365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非当地籍的生源需先与当地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方可出具《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

  备注:

  a、被录用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毕业生,须凭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抄告单》办理相关手续;

  b、若所到档案材料欠缺的毕业生,须在其档案材料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

  c、往届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d、《聘用(劳动)合同》均须经人事劳动部门鉴证。

  未落实就业单位

  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报到。

  落户: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当地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精彩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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