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一
近期,我司在与某公司进行合作时,对方一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我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我方决定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追回应收款项。
首先,根据我方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该公司应当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然而,自合同生效以来,该公司一直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付款义务。经过多次催款和协商,该公司仍然拒不支付款项,给我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其次,我方已经尽最大努力与该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但却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我方曾多次致电、发函和面谈,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该公司始终敷衍塞责,并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时间。由于该公司的拖欠,我方无法按时支付自己的供应商,导致供应链出现严重问题,给公司的运营和声誉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追回应收款项。我方已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该公司确实存在付款拖欠的行为。同时,我方也已经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准备,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此,我方恳请法院正视该公司的违约行为,依法批准我方的恢复执行申请书,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我方也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确保该公司的违约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尽快追回应收款项。我们相信,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的维权,才能让信用体系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商业交易的健康发展。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司在与某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中,约定了对方应当支付的款项,然而该公司违约并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方决定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追回应收款项。
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然而,自合同签订以来,该公司一直未能按时付款,并且拒绝与我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解决。我方多次致电、发函和面谈,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该公司始终置若罔闻,并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时间。由于该公司的拖欠,我方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导致供应链出现严重问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
在此,我方郑重申请法院依法审理我方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并批准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我方已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该公司确实存在付款拖欠的行为。同时,我方也已经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准备,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我方深信,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的维权,才能让信用体系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商业交易的健康发展。我方也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确保该公司的违约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尽快追回应收款项。
再次恳请法院正视该公司的违约行为,依法批准我方的恢复执行申请书,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感谢法院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法律的呵护下,我方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11)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11)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四
尊敬的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xx与执行人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xx年12月24日作出温龙执民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
时间: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xxx,男,195x年6月17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196x年4月8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
20xx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xx年5月中止执行。
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