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合伙契约书 篇一
隐名合伙契约书
合伙人:
鉴于以下合伙事宜,现订立本隐名合伙契约书(以下简称“本合约”):
第一条 合伙事宜
1.1 合伙人同意合作经营一家隐名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1.2 合伙企业的主要业务为__________(具体业务内容)。
1.3 合伙企业的经营地点为__________(具体经营地点)。
1.4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具体经营期限),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合伙资金
2.1 合伙人应按照下列比例出资:
合伙人A:__________(出资比例);
合伙人B:__________(出资比例);
合伙人C:__________(出资比例)。
2.2 合伙资金应在本合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具体期限)内缴足,并存入合伙企业的账户。
2.3 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的需要,及时补充合伙资金。
第三条 合伙权益
3.1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3.2 合伙人应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和风险。
3.3 合伙人应共同遵守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不得擅自决定或变更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4.1 合伙人应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决策投资事项、招聘管理人员等。
4.2 合伙人应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其他合伙人报告经营情况。
第五条 盈利分配
5.1 合伙企业的盈利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5.2 盈利分配应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_(具体日期)内进行。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1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等。
6.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伙人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合伙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8.2 本合约生效后,如需变更合伙人名单或出资比例,应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8.3 本合约自各合伙人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具体有效期)。
8.4 本合约一式__________份,各合伙人各持__________份。
合伙人签字确认:
合伙人A:__________ 合伙人B:__________ 合伙人C: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隐名合伙契约书 篇二
隐名合伙契约书
合伙人:
鉴于以下合伙事宜,现订立本隐名合伙契约书(以下简称“本合约”):
第一条 合伙事宜
1.1 合伙人同意合作经营一家隐名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1.2 合伙企业的主要业务为__________(具体业务内容)。
1.3 合伙企业的经营地点为__________(具体经营地点)。
1.4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具体经营期限),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合伙资金
2.1 合伙人应按照下列比例出资:
合伙人X:__________(出资比例);
合伙人Y:__________(出资比例);
合伙人Z:__________(出资比例)。
2.2 合伙资金应在本合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具体期限)内缴足,并存入合伙企业的账户。
2.3 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的需要,及时补充合伙资金。
第三条 合伙权益
3.1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3.2 合伙人应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和风险。
3.3 合伙人应共同遵守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不得擅自决定或变更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4.1 合伙人应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决策投资事项、招聘管理人员等。
4.2 合伙人应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其他合伙人报告经营情况。
第五条 盈利分配
5.1 合伙企业的盈利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5.2 盈利分配应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_(具体日期)内进行。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1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等。
6.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伙人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合伙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8.2 本合约生效后,如需变更合伙人名单或出资比例,应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8.3 本合约自各合伙人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具体有效期)。
8.4 本合约一式__________份,各合伙人各持__________份。
合伙人签字确认:
合伙人X:__________ 合伙人Y:__________ 合伙人Z: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隐名合伙契约书 篇三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