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和支持。为了确保寄宿制学生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您能与我们一起共同履行这些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
一、学校责任:
1. 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我们将确保寄宿制学生的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确保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安全。
2. 严格管理寄宿制学生:我们将严格管理学生,确保他们按时归寝,不允许违规行为,如夜不归宿、无故旷课等。
3. 设立安全巡查制度:我们将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宿舍楼、教学楼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加强安全教育:我们将组织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对安全问题的意识,教导他们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
二、家长责任:
1. 关注学校通知:家长要关注学校发布的通知,了解学校的安全措施和规定,并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2. 保持联系: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及时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3. 遵守学校规定:家长要告知学生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允许学生违反寄宿制学生守则,教育学生做到自律,遵纪守法。
4. 提供必要的信息:家长要提供学生的紧急联系人和紧急情况处理方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
三、学生责任:
1. 遵守学校的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归寝,不参与违规行为,如夜不归宿、无故旷课等。
2. 注意人身安全:学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在校外独自行走或接触陌生人,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家长报告。
3. 维护公共设施: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不随意破坏、污染或占用公共资源。
4. 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学生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我们相信,只有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为寄宿制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希望您和学生能够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谢谢!
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和支持。为了确保寄宿制学生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您能与我们一起共同履行这些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
一、学校责任:
1. 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我们将确保寄宿制学生的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确保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安全。
2. 严格管理寄宿制学生:我们将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晚归登记、请假制度等,确保学生的行为规范,不允许违规行为。
3. 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我们将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 加强安全培训:我们将加强对寄宿制学生的安全培训,包括防火、防盗、防灾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家长责任:
1. 关注学校通知:家长要关注学校发布的通知,了解学校的安全措施和规定,并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2. 保持联系: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及时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3. 遵守学校规定:家长要告知学生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允许学生违反寄宿制学生守则,教育学生做到自律,遵纪守法。
4. 提供必要的信息:家长要提供学生的紧急联系人和紧急情况处理方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
三、学生责任:
1. 遵守学校的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归寝,不参与违规行为,如夜不归宿、无故旷课等。
2. 注意人身安全:学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在校外独自行走或接触陌生人,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家长报告。
3. 维护公共设施: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不随意破坏、污染或占用公共资源。
4. 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学生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我们相信,只有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为寄宿制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希望您和学生能够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谢谢!
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寄宿制学生安全责任书3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