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多。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火安全变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防火安全保证书,以确保我们的住宅和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
首先,我们将在每个住宅和公共场所中安装必要的防火设施。这些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等。火灾报警器能够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火灾的发生。灭火器可以用来扑灭初期火灾,阻止火势蔓延。消防栓能够提供大量的水源,用于灭火。疏散通道则可以确保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我们将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我们将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通过培训,我们将向居民和工作人员传授防火知识和应对火灾的技能。他们将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疏散、如何避免火灾等等。同时,我们还将定期组织火灾演练,以检验人们的应对能力和疏散效率。通过这些培训和演练,我们可以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外,我们将加强对住宅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我们将确保电线电路的安全可靠,避免电线老化、短路等问题引发火灾。我们将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维修和清洁燃气管道和燃气炉具,避免燃气泄漏导致火灾。我们还将定期清理垃圾和易燃物,保持场所的整洁和安全。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最后,我们将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我们将邀请专业的消防人员对住宅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他们将检查防火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检查电线电路和燃气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储存的物品和易燃物的安全性等等。通过这些检查,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我们将通过安装防火设施、开展防火培训和演练、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等多种措施,确保住宅和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我们将始终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二
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保障住宅和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防火安全保证书。
首先,我们将加强火灾预防工作。我们将对住宅和公共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我们将定期检查电线电路,确保其安全可靠。我们将加强对燃气设备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我们还将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住宅和公共场所存放易燃物品。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将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我们将培训专业的消防人员,提高他们的应对火灾的能力。我们还将组织疏散演练,以提高人们的疏散效率。在火灾发生时,我们将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我们将加强对住宅和公共场所的防火设施建设。我们将安装火灾报警器,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我们将配置灭火器和消防栓,提供有效的灭火手段。我们还将建立疏散通道,确保人们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我们将对这些防火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我们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防火知识,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我们将在住宅和公共场所张贴防火宣传海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安全。我们还将开展防火知识培训活动,向居民和工作人员传授防火知识和应对火灾的技能。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可以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将通过加强火灾预防工作、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等多种措施,确保住宅和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我们将时刻关注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三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诺: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栖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决不以身试法。在护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戒严期,元宵节、清明节为防火关键期)内,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在野外用火。
二、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并坚决做到: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及周边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
4、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5、不违法、违规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实弹演练。
三、管好自家人,对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动加强监护;主动对进入本村的陌生人、路过进山通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劝导,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乱扔烟头。
四、一旦发现山坡或林区有火情,及时反映,或立即拨打电话向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并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臧家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5511001;市林业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绝不违反。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承诺保证人)签字: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校长(签名):
校长(签名)
臧家庄中心小学
20xx。3。27
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四
为了加强雍景豪庭的安全防火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本使用单位内的防火安全,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本单位现向雍景豪庭管理处作出如下责任保证: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认真贯彻执行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随时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予以积极配合。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进行自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三、对员工和家人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必须自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容量2千克以上)至少1个以上。
五、家居装修要符合管理处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必须由持证的合格电工安装,并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六、不损坏、遮盖、阻挡、挪用消防设施,不阻塞消防通道。
七、单位内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
八、单位内用电不超过原有设计用电负荷,不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及私自接驳室内外电器线路。
九、不将燃气用于煮食及洗澡以外的用途,不私自处理瓶装液化气残液。
十、按安全规范使用管道燃气和燃气用具,严禁私自接驳或封闭燃气管道。
十一、不私自燃放烟花、炮竹,煮食、燃点香烛时必须有人在场。
十二、离开单位时认真检查,不要遗留火种,长时间离家应关掉电源总制。
十三、发现本单位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报警;发现其他单位的安全隐患,有责任立即通知该单位业主、管理处或直接报警。
如因本单位使用人或访客违反上述保证,而发生消防事故,本单位及单位业主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编号: 单位业主: 年 月 日
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五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保证: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防火安全保证书 篇六
每年的12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为我区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森林防火期和戒严期,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带火种(火柴、打火机),不在野外笼火取暖;不在野外烧烤、野炊;
2、不上坟烧纸,不燃放鞭炮;告诉大人不要烧荒,不要烧田埂。
3、不把火种带入林区,告诉父母也不要带火种进入林区,更不能在林区吸烟。
4、不在家里玩火,节假日不燃放鞭炮。
5、不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6、发现火情拨打火警电话12119;小学生一律不准上山扑火。
以上几点如果学生或家长违反,后果由学生、家长负责,与学校、老师无关。
保证人:五(4)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