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鲁防发[xx年]29号文件的要求,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和省人防重点市(县)到2012年底前应完成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规划)的全面覆盖工作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制定了详尽的年度计划,本着“分批实施、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合并进行”的原则,切实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现将具体计划汇报如下:
第一阶段(一季度):请示汇报阶段。
按照市局要求,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办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写入11年人防工作重点,于年底拟定了汇报方案,并分别向分管张县长、县政府陈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长同意开展这项工作,近期将到市局给市局领导和工程科进行汇报。
第二阶段(二、三季度):具体实施阶段。
首先,我办向县财政局书面申请专项资金,县财政局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工作量预算所需资金;其次,由人防办主任带队,我办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规划项目具体责任人到外地考察学习,了解具体做法;第三,和县建设局沟通,掌握全县建设规划情况;第四,走招投标程序,联系并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第五,配合中标规
划设计单位,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第三阶段(四季度):绘制规划阶段。
根据《平邑县城区地下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平邑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