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而培训制度是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至关重要。
首先,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的培训,员工能够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了解到自己在工作中应该如何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通过培训,员工会逐渐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念和行为习惯,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可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在培训中,员工将学习到一些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巧,如火灾逃生、急救措施等。这些技能对于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非常重要,能够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再次,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培训,企业可以向员工灌输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员工明确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培训还可以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规定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最后,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企业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通过培训,员工能够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企业可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因此,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改进,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 篇二
优化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从而提升效果
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而为了提高培训的效果,需要对制度进行优化和改进。
首先,要加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突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员工的实际工作,将抽象的安全理论与具体的工作操作相结合,使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员工的实际需求。
其次,要注重培训方法的多样性和创新性。培训方法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学习习惯和接受能力进行选择,可以采用现场演练、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互动性和参与度。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如网络培训平台、虚拟仿真等,提供便捷的培训方式,使员工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再次,要重视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培训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和满意度,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培训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培训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和提高培训效果。
最后,要加强培训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不应只是一次性的活动,而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和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确保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还要加强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专业的安全培训师,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优化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可以提高培训的效果。通过加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培训方法的多样性和创新性,重视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以及加强培训的持续性和系统性,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因此,各企业应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17】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
害。(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XX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