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篇一
学校内部牵制制度的重要性与影响
学校内部牵制制度是一种管理机制,旨在保持学校内部秩序和平衡。它是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执行机构,来监督学校内部各个部门和个体的行为,确保他们的行动不会损害整个学校的利益和形象。学校内部牵制制度的存在和运行,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学校内部牵制制度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在一个庞大的学校体系中,有各种各样的部门和个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冲突或互相影响。通过建立牵制制度,学校可以通过明确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从而减少冲突和混乱的发生。此外,牵制制度还可以对学校内部各个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学校内部牵制制度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学校是培养学生的地方,学校的教育环境和管理方式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建立牵制制度,学校可以规范教师和学生的行为,确保他们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还可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牵制制度还可以对教师和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最后,学校内部牵制制度还可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改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学校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教育模式。通过建立牵制制度,学校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学、灵活的管理机制,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学校内部牵制制度可以激发学校内部的创新活力,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从而推动学校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总之,学校内部牵制制度在保持学校秩序和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以及推动学校发展和改革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应该重视牵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学校的需求。只有建立健全的牵制制度,才能保证学校的良好运行和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养。
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牵制制度是在学校内部明确规定权限职责,使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1、任何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
2、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办理。
3、钱、物、账必须实行分管,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
第四条 组织分工
1、财会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职务。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条件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未经稽核的原始凭证,出纳员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做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或借条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和坐支现金。
3、银行的空白支票和留存银行的印章、印鉴应由出纳人员和财务主管分别保管。不能把空白支票和印章、印鉴集中一处保管。支票审核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作废支票要盖有"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取现金。不得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单位的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会计人员每月要定期对所分管的经费账户现金进行盘点,每次盘点要有文字记录备案,发现问题要主动报告领导。
第六条 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财务负责人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审批手续,管理好印鉴。
同时要对各
相关联的工作岗位相互牵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内部牵制制度的贯彻执行。2、非出纳岗位的人员不得收、付和保管现金,不得签发支票。
3、财会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做好对各项经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4、学校财务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