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实用3篇】

时间:2017-02-05 09:21: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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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篇一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在一个公司中,职能工资管理制度是确保员工薪酬公平、合理的重要工具。一个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还能帮助公司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将探讨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方法。

首先,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个公正、透明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员工的工资合理、公平地分配。这不仅有助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此外,一个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还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因此,公司应该重视并制定一套完善的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方法有以下几点。首先,公司应该建立一个薪酬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薪酬管理策略。这些专业人员应该具备丰富的薪酬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其次,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薪酬标准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绩效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确保员工的薪酬与其贡献相匹配。评估体系应该客观、公正,能够准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薪酬信息系统,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涨薪机制,增加员工对薪酬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除了以上的方法,公司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提高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例如,公司可以定期进行薪酬调研,了解同行业和同城市的薪酬水平,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薪酬标准。此外,公司还可以制定一套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包括员工培训、健康保险等,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总之,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公正、透明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帮助公司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公司应该重视并制定一套完善的职能工资管理制度,并通过建立薪酬管理团队、制定明确的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等方法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法与挑战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薪资公平合理而设立的。然而,随着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现有的薪酬管理制度可能面临一些挑战。本文将探讨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法与挑战。

首先,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法之一是建立灵活多样的薪酬结构。传统的薪酬结构通常是基于岗位等级和经验来划分的,这种划分方式可能导致一些高绩效员工的薪酬增长缓慢,从而影响员工的激励和满意度。因此,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绩效来划分薪酬结构,给予高绩效员工更多的薪酬激励。公司还可以考虑引入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激励水平。

其次,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法之二是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绩效评估是确定员工薪酬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公司应该建立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能够准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这可以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绩效评估、采用360度评估等方式来实现。此外,公司还可以加强员工的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绩效评估的理解和接受度。

然而,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薪酬管理的公平性难以保证。由于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贡献不尽相同,薪酬的分配难以做到完全公平。此外,员工对薪酬管理的期望也不尽相同,有些员工可能对薪酬不满意,导致薪酬管理的难度增加。其次,薪酬管理的灵活性和透明度也是挑战之一。企业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保持薪酬管理的灵活性。此外,企业还需要加强薪酬信息的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涨薪机制。

总之,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的优化对于提高员工的激励和满意度、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灵活多样的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等方法来优化现有的薪酬管理制度。然而,薪酬管理的公平性、灵活性和透明度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公司需要积极应对并寻找解决方法。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篇三

□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 工资决定原则

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基本工资

附加工资

责任津贴

抚养津贴

住宅津贴

全勤津贴

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假日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年龄工资

年资工资

职能工资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

第九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龄工资(包括初任员工的起点工资)。

(二)年资工资。

(三)职能工资。

第十条 年龄工资

年龄工资给付的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 岁时,每月给付 元。

(二)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三)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四)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五) 岁以上时,每年的年龄工资给付以 元为上限。

(六)上列年龄工资的施行细则依(表-

1)“年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年资工资

(一)年资工资给付的原则是,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适用,并依(表-

2)“年资工资简明表”的规定办理。

(二) 岁以上的员工,依规定不再给付年资工资。

第十二条 职能工资

(一)职能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依照各职层及职等的分类,根据(表-

3)“ 职能资格表”的规定,共区分为五个职能等级,并依职等的高低决定职能工资的标准。

(二)每一职等都有最高及最低工资给付标准,公司应根据人事科所评定的员工考绩状况,依照(表-

4) “职能等级运用表”的规定,办理有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给付额、升级单价、考绩评定等事项。

(三)各等级的职能工资,则依“职能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附加工资

从事特殊职务的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的基本工资偏低,则应以附加工资方式,给予部分或全部的调整。

第十四条 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具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的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

(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六条 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七条 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如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 元。

□ 基准外工资

第十八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33

第十九条 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1.50

第二十条 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 点到翌日清晨 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0.3

第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 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12月31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第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

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年龄工资……第十条

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1)中学毕业ⅰ等1级

(2)高中毕业ⅰ等2级

(3)大中专毕业ⅰ等17级

(4)大学毕业ⅱ等3级

(5)硕士毕业ⅲ等2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的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无论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ⅰ等1级任用。

□ 定期奖金

第三十条 定期奖金的给付

公司给付奖金的原则是,根据公司业绩成长比例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于每年的 月及 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去年 月 日起至该年度 月 日止,并于 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二)下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该年度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并于 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二条 定期奖金给付的原则

定期奖金金额的高低,是在考核员工于奖金计算期间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出勤率及

贡献度等因素后加以确定的。

第三十三条 定期奖金领取的资格

(一)在奖金计算期间,中途进入公司并未满两个月者,不予以给付定期奖金。

(二)在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奖金领取资格。

□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施行

本规则自 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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