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优质3篇)

时间:2014-06-09 05:20:1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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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篇一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内部运作的重要规范,它不仅是学生会成员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学生会内部协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规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制定本条例。

一、例会召开

1. 例会的召开时间: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

2. 例会的召开形式:例会可以以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线下例会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安排场地和设备;线上例会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保证网络畅通。

3. 例会的议程:例会的议程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前制定,并在会前发送给参会人员。议程内容应包括学生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安排、问题讨论和决策等。

4. 例会的记录与整理:例会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确保会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周内整理完成,并发送给参会人员。

二、例会参与

1. 参会人员:学院学生会例会应邀请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对于特定议题还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讨论。

2. 参会责任:学生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并说明原因。

3. 参会秩序: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互相打断或干扰他人发言,应尊重他人意见,遵守会场纪律。

三、例会决策

1. 决策方式:例会的决策原则为多数通过,少数服从。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学生会主席团可以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2. 决策结果:决策结果应在会后及时向参会人员通报,并在学生会内部公示。如有需要,可以向全体学生会成员进行说明。

四、例会评估

1. 例会效果评估:每次例会结束后,应对例会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会议的主题是否明确、议程是否充实、讨论是否深入等。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会主席团,并作为改进例会制度的参考依据。

2. 例会改进:根据例会评估结果,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调整和改进例会制度,提高例会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对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内部协作能力,为学生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篇二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旨在规范学院学生会例会的召开、参与、决策和评估等方面,为学生会的运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例会召开

1. 例会的召开时间: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避免行程冲突。

2. 例会的召开形式:例会可以以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线下例会应提前确定会议地点,并安排场地和设备;线上例会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保证网络畅通。

3. 例会的议程:例会的议程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前制定,并在会前发送给参会人员。议程内容应包括学生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安排、问题讨论和决策等,确保会议的目标明确和议程充实。

4. 例会的记录与整理:例会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确保会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周内整理完成,并发送给参会人员。

二、例会参与

1. 参会人员:学院学生会例会应邀请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对于特定议题还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讨论,确保多方意见的充分交流。

2. 参会责任:学生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并说明原因。确保例会的参与度和有效性。

3. 参会秩序: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互相打断或干扰他人发言,应尊重他人意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良好的会议氛围和互动效果。

三、例会决策

1. 决策方式:例会的决策原则为多数通过,少数服从。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学生会主席团可以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决策结果:决策结果应在会后及时向参会人员通报,并在学生会内部公示。如有需要,可以向全体学生会成员进行说明。确保决策结果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四、例会评估

1. 例会效果评估:每次例会结束后,应对例会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会议的主题是否明确、议程是否充实、讨论是否深入等。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会主席团,并作为改进例会制度的参考依据,提高例会的质量和效果。

2. 例会改进:根据例会评估结果,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调整和改进例会制度,提高例会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学生会成员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共同完善学院学生会的例会制度。

以上是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内部协作能力,为学生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篇三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特颁布执行以下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

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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