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用3篇)

时间:2014-08-04 03:24: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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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篇一

随着建筑项目的不断增多和规模的扩大,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和复杂。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标,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对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

首先,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协调配合等方面,而权重则应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来确定。例如,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可能是最为重要的指标,其权重可以较高,而协调配合则相对次要一些,其权重可以较低。

其次,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该包括多个层面和维度的评价指标,以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同时,评价体系应该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一刀切和机械化评价。例如,可以采用360度评价方式,不仅考虑上级对下级的评价,还考虑项目相关方和团队成员的评价,从而获取全面的信息。

第三,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物质奖励可以是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精神激励可以是表彰、荣誉证书等。通过激励机制,可以激发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改进机制。监督机制可以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可以是同行之间的互相监督。通过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同时,还应该定期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项目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的需求。

综上所述,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和监督改进机制,可以激发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推动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篇二

在建筑项目中,项目监理人员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负责督促施工方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为了激励和管理项目监理人员,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对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考核指标应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协调配合等方面。这些指标应该与项目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并且能够量化和评估。而权重则应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来确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和准确。

其次,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该包括多个层面和维度的评价指标,以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例如,可以将项目质量评价分为结构质量、装饰质量、材料质量等多个方面,从而更加准确地评估监理人员在不同方面的工作表现。

第三,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物质奖励可以是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精神激励可以是表彰、荣誉证书等。通过激励机制,可以激发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改进机制。监督机制可以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可以是同行之间的互相监督。通过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同时,还应该定期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项目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的需求。

综上所述,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是管理项目监理人员、激励他们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和监督改进机制,可以提高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篇三

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 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 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 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 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 本

办法自2011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

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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