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不能反悔 篇一
离婚是一种法律程序,它可以使夫妻双方合法地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解决各种财产问题,其中包括共有房产的分割。在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一旦达成协议,双方都不能反悔。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合法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协议的约定,包括共有房产的分割。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共有房产的分割是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的,双方在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比例。一旦达成协议,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不能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该经过充分的思考和考虑,如果一方反悔,将会破坏协议的平衡和公平性,对另一方造成不公平的损失。
最后,共有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与其他财产分割问题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会根据协议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不能反悔。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达成协议,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是保障共有房产分割不反悔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不能反悔 篇三
程女士:我与前夫半年前登记离婚,约定家庭房产归我和儿子所有。离婚后,我要把原来产权证上仅有他一个人姓名的房产证变更过来时,可他却反悔了,说房产是其一个人出资购买的,现在要重新拿出 程女士:我与前夫半年前登记离婚,约定家庭房产归我和儿子所有。离婚后,我要把原来产权证上仅有他一个人姓名的房产证变更过来时,可他却反悔了,说房产是其一个人出资购买的,现在要重新拿出来分割,拒绝我的过户办证要求。我现在应该如何办?王律师:你们在登记离婚时,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经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离婚协议依法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你前夫反悔,因其反悔理由不正当,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你现在可以起诉你前夫,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判决房产归你一人所有。再持法院生效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江女士:我有一私家车,两年前卖给了我一朋友甲,我当时想要朋友甲一起办过户手续,她说没关系,就这样开着。她用了半年又将车卖给了别人,现在车辆在别人手里出了交通事故。我现在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王律师:你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原来的车辆已经转让,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使用,你已对该车失去运行控制权,也不能获得运营收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的规定,连环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利,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因为车辆未能过户,你们违反了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此你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