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篇一
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供应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一个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的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从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介绍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供应商选择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基础。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战略目标,明确供应商的要求和标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并进行供应商筛选和评估。在选择过程中,企业可以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控制能力、交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此外,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开展多方面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以确保与供应商的合作能够达到长期稳定的目标。
其次,合同管理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应该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明确合同的交付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和价格等条款,以避免合同纠纷和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应该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求能够得到满足。如果出现合同纠纷,企业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绩效评估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可以包括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成本控制等方面。评估结果可以用于供应商的分类管理和奖惩机制,以激励供应商不断提升绩效。同时,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共同开展持续改进活动,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水平。
综上所述,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采购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企业能够实现采购过程的规范化和优化,提升供应链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二
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供应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一个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的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从供应商评估,合作关系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介绍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供应商评估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建立供应商评估的标准和流程,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控制能力、交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可以用于供应商的分类管理,确保优质供应商得到优先选择和支持,同时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此外,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共同开展供应商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供应商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其次,合作关系管理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应该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问题和挑战。企业可以与供应商定期开展供应商会议,分享信息和经验,加强合作和协作。同时,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共同制定供应商发展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供应商提升能力和竞争力。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可以降低合作成本,提高供应链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
最后,风险控制是供应商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应该建立供应商风险评估的指标和方法,并对供应商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风险评估可以包括供应商的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供应风险和品质风险等方面。评估结果可以用于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减少供应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此外,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和突发事件,保障供应链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采购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估、合作关系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企业能够实现采购过程的规范化和优化,提升供应链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
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供给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资料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资料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景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一样级别实行不一样的控制等级。
2)对于供给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供给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供给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供给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 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 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 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 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 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 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 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 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 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 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 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 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 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 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 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 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 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 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 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 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 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供管委职责:
(1)供应商评审;
(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 供管委组织的运行 :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 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
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
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
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
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
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 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资料:
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
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
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
4、固定资产的采购;
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
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
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
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 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 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 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 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 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 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 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 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 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 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 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 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 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 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 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 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 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 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 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 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 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 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异常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 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景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我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供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 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确定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 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 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 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 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 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 可供给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能够不执行询
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 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 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 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 第七十条 《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 《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 《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 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 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 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 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
第七十七条 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供给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 监督与职责
第七十九条 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 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仅职责权限明确、并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 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 第八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职责: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理解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供给虚假情景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能够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光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第八节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制度是供应商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实施细则、作业流程、作业指导的制定以此制度为指导。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董事长批准。修改亦然。 凡以此制度相抵触的文件或相关条款,均以此制度作准。 因需要再制订的'补充资料经审批后与本制度同时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00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异常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景可缩短评价时光),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本事;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