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精简6篇)

时间:2013-08-08 08:29:43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一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作为一家企业,建立健全的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员工薪酬的公平与合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整体绩效。在本篇文章中,我将探讨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

首先,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与合理。一个公平的工资制度可以让员工感到被尊重和认可,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制定明确的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薪资水平,避免薪酬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公平的薪酬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减少员工流失,增强公司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其次,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一个有利于激励的薪酬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可以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双赢。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激励员工追求卓越,促进公司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至关重要。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合理分配资源,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标准,公司可以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和表现,推动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一个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与合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整体绩效。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明确的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并设立奖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可以实现员工薪酬的公平与合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整体绩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二

建立透明公正的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个透明公正的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满意度至关重要。一个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合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本篇文章将探讨如何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利益最大化。

首先,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是确保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公正的关键。透明的薪酬制度意味着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薪酬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公司应该明确薪酬的组成部分,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并公开公示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透明的薪酬制度可以减少员工的猜疑和不满,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和归属感。公司可以通过定期与员工沟通和解释薪酬政策,让员工对薪酬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

其次,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是确保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公正的关键。一个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薪资水平。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并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公司可以通过多方评估、360度反馈等方式来评估员工的绩效,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对薪酬决策的影响。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推动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

最后,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是确保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公正的关键。公司应该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员工的疑虑和建议。公司可以定期组织薪酬解释会议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薪酬制度的看法和建议,并及时做出改进。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帮助公司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调整和改进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建立透明公正的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对于公司和员工的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制度,公司应该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明确薪酬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并公开公示薪酬标准和评估体系。同时,公司应该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回应员工的疑虑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可以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员工工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为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三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第三章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第五章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职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企业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企业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职工岗位工资核定。

  职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职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企业、分企业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职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职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职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职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企业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企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职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企业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企业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职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企业派驻下属企业人职工资由本企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企业短期借调人职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10%原则。

  第二条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九条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月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

  第十一条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等。

  第十二条计时工资结构:

  计时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职称津贴资金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等指数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一定百分比。

  二、岗位工资:

  根据职务高低、所在岗位的职责、专业技能、工作绩效等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坚持变岗变薪原则,晋职晋薪、降职降薪。

  三、绩效工资

  1、根据职工生产任务、经营指标、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成绩确定:

  (1)由部门提供各自完成生产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部门提供职工的.出勤率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当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测算出当月职工定量或定性应完成生产任务及工作绩效,确定每位职工绩效工资水平(计件工资)的计算数据。

  2、绩效考评与各自生产经营利润指标挂钩。(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出勤率岗位职责履行每月生产任务完成经济指标)

  四、计件工资:指对己完成的工作任务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1)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应发计件工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完成量计件单价×150%×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量

  五、工龄工资:

  (1)按职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地为劳务派遣公司工作

  (2)工龄工资按元/年递增,即每工作满一年后按元/月执行,职工工作年限没有连续者不计累加工龄工资,务派遣公司之日起计算工龄。

  六、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1)生产(业务)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年终一次性奖金;

  (5)其他奖金。

  七、津贴:指为

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2)保健性津贴;

  (3)技术性津贴。

  八、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曰和公休节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三条职工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承担,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精简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