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推荐6篇】

时间:2012-05-03 09:33: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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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一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员工的激励和福利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首先,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设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薪资挂钩,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例如,一些企业会采用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薪资奖励,这样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和效率。

其次,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一个良好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可以给予员工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要求,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在这样的环境下,员工会更加满意并且更有归属感,这将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减少员工的离职率,从而稳定企业的人力资源。

此外,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还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一个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可以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利器。高薪酬水平和丰厚的福利待遇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企业,并且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声誉,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愿意加入。同时,提供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通道也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完善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并且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一个合理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还能够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首先,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薪酬是员工工作的直接回报,合理的薪酬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设立绩效工资制度,将员工的薪资与工作表现挂钩,能够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此外,提供丰富多样的福利待遇,如健康保险、带薪年假等,也能够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其次,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对于员工的福利保障至关重要。合理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员工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要求。例如,一些企业会提供丰厚的工资待遇、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养老金制度等,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和退休福利得到保障。这样的福利保障能够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减少员工的离职率。

最后,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至关重要。在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一个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利器。高薪酬水平和丰厚的福利待遇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企业,并且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声誉,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愿意加入。同时,提供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通道也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完善的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并且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成长,并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

  第三条支付原则:本办法体现以下分配原则:

  1、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导入市场劳动价值理念,建立起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励的原则。强化岗位劳动要素,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的公平。

  3、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四条薪酬内容与结构

  1、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福利等。

  2、员工工资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即以员工的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或岗位的职责大小、劳动强度、智能要求、岗位业绩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其额度是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为依据来确定。

  员工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

  3、薪酬内容与结构释义:

  (一)员工工资:

  (1)为公司与员工最终合约确定的月工资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参见员工工资比例表)。

  (2)员工工资依照公司员工职类共划分为4个序列,各职类、各岗位的工资调整范围详见附表一《员工工资列表》;相同层级、相同岗位的员工工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门中层经理级(含副职、代理职)员工;

  Ⅱ.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涉及工程、采购、装饰、造价、设计等各类员工,依照《员工工资列表》主管及以上级标准确定工资级别;

  Ⅲ.营销序列:涉及营销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各类员工,销售部经理、楼面主管、一线营销人员按照《营销部薪酬激励管理办法》执行,营销部其他人员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依本办法执行,并参照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工资比例标准;

  Ⅳ.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涉及财务、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项目开发等各类员工。

  (3)《员工工资列表》的定级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资调整和新员工入职定级。在此之前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原工资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套级和微调。

  (4)员工工资比例表: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备注

  管理序列60%

  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65%15%

  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70%10%

  (5)员工工资的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由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参照《员工工资列表》拟定其工资及职级,报请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有最终的审定权。

  (二)固定工资:为员工的生活保障工资,属于基本不变工资,按月度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指岗位工作效果的价值量化。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收益。其额度是弹性浮动的,并于考核周期结束后发放。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不同。《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津贴:为员工完成工作所发生收益性补贴。含交通、通讯等其他补助,员工一律持有效票据报销发放。

  (五)年终奖金

  (1)年终奖金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年度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的综合奖励。

  (2)年终奖金以员工月工资为基础,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员工工资×年度评估系数(或拨付专门资金,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3)一年当中若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则取全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基数。

  (4)年终奖金按员工入职的实际月数发放(15日前入职算全月,15日后入职从下月开始计算)。(年终奖÷12月×实际工作月数)

  (5)年终奖金通常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发放。在此之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国家政策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福利是员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补充;其标准另行制定。

  (3)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条员工缺勤及请休假管理期间薪酬标准参见《人事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扣除金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中依规定应由个人交纳的部分。

  2、员工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项目。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七条薪酬的发放

  1、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并向员工出具薪酬发放单据;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从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财务部汇入指定银行员工个人账户。

  4、员工薪酬自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员工当月工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日工资。

  5、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按工资80%换算发放,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第八条薪酬的动态调整

  1、员工薪酬实行动态管理,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2、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3、个别调整:指因员工试用转正、职务变动、绩效评估、奖惩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分为不定期调整与定期调整。

  4、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综合部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每年12个月工资制。

  第十一条公司薪酬管理实行制度标准公开、个人收入保密原则。任何员工不可泄露个人收入和打听他人收入。

  第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综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办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1日起开始执行。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 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的工龄补贴。

  ⑷ 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 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的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的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薪酬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数规定月工作日数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绩效工资、考勤补贴。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C、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护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F、工伤假: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G、事假:按日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工资的60%支付其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 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 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 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结合上文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各家公司会详细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和补给办法。同时也会对于出勤率影响的奖金幅度做出规定,我们的职称评级和职位晋升也是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对用工双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我们任职于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内容大致由以上几章组成,各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增减条文。

薪酬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总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健全员工与集团合作共赢、利益分享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薪酬分配依据

  以“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以岗位价值及个人技能为基础,以公司效益及个人业绩为依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薪酬分配标准。

  第四条 职系职级划分

  根据职务形态差异,所有岗位分为五大职系,即管理职系、职能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生产操作职系。其中,管理职系又分为高层管理职系、中层管理职系和基层管理职系。

  在各职系中,根据岗位价值差异,分为若干职级,不同职级的薪酬区间不同。集团岗位的职系、职级划分参见《职系、职级划分表》。

  第五条 薪酬发展通道

  所有职系职级设置七个薪档,作为员工在岗位不变情况下随着技能及绩效水平提升的薪酬发展通道。

  技术职系另外设置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四个技能等级,作为补充薪酬发展通道。

  第六条 岗位薪酬标准

  岗位薪酬标准反应了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员工的职系、职级、薪档决定,岗位薪酬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薪酬标准=薪酬系数×薪酬基数

  每个薪级、薪档对应的薪酬系数参见《薪酬系数表》

  薪酬基数为单位薪酬系数对应的月度薪酬标准。

  第七条 薪酬模式

  集团设置六种薪酬模式,分别为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各种薪酬模式分别适用不同的职系。

  第八条 年薪制

  1. 适用范围

  年薪制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中高管层。

  2. 薪酬结构

  高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中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3. 薪酬基数

  月度基本年薪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季度、年度汇总发放,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季度汇总核发;高层管理人员季度考核季度核发。计算公式如下: 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数×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系数均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参见《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分配规定具体参见集团及各公司《年终超额奖励方案》。

  注:1)季度补回:,中层管理人员的单月度考核如未能达到考核业绩要求,但季度考核时完成了整个季度的考核要求,则单月的考核未达标部分可以自动补足;季度超额完成部分优先补足该季度未达标月份的产值业绩。

  2)年度奖金兑现: 全年任务指标分解后,上半年度总任务业绩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进行年薪核算发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终统一平衡发放;

  3)风险共担:年终进行全年度奖金核算时如业绩完成或超额完成,年终奖金1.5----2倍增长),如全年业绩指标未完成年终奖金的0.5----1不予核发,中高层承担共同经营的亏损风险;

  第九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基层管理职系、职能管理职系、技术职系(不含研发人员)

  2. 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年度岗位绩效奖金

  3. 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条 销售提成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销售提成工资制适用于销售职系及销售部门负责人。

  2. 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销售提成

  3. 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60%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40%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发放,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核发=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月度个人考核系数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销售提成规定具体参见各公司《销售激励方案》。

  第十一条 项目绩效工资制

  1. 适用范围

  项目绩效工资制适用于技术职系研发人员及研发部门负责人。

  2. 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项目绩效奖金

  3. 薪酬基数

  月度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4. 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项目绩效奖金具体规定参见各公司《技术项目管理及激励办法》。

  第十二条 计时计件工资制

  计时计件制适用于生产操作职系,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计时工资模式和计件工资模式,其基本薪酬结构分别为:

  1. 计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件工资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其标准及计时计件工资有关规定具体参见各公司《一线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协议工资制

  对于不适用以上各类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临聘、兼职、实习、市场化用工等各类人员,采用协议工资制。

  对于此类人员,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周期、薪酬标准、薪酬支付、双方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 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

  各职系薪酬结构中,根据出勤情况每月固定发放的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为浮动奖金。

  第十五条 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为本集团持续服务贡献的补偿,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固定发放,年功工资也属于固定薪酬,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见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资等级表(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

  第十六条 福利薪酬 员工离职结算时,年功工资按照出勤天数折算。

  集团为每位正式在册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同时根据岗位性质提供各项福利和津补贴,具体参见《员工手册》。

  第十七条 新入职员工薪酬

  1.新员工入职后,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在入职前沟通明确。

  原则上,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间,只发放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拟聘任岗位最低薪档薪酬的月度固定工资和月度绩效奖金之和的80%执行。各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由各公司提出固定薪酬执行标准建议,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各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及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固定薪酬执行标准建议,总裁审批。

  3.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不满勤(满勤为21.75天)的,工资按照缺勤天数扣减;

  4、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按正式员工薪酬规定执行。

  5.新员工转正后,原则上按拟聘任岗位及职级(技术职系)的最低薪档确定薪酬标准,特殊情况,按上述程序审批。

  第十八条 应届毕业生工资

  1.毕业前实习期工资:本科生:100元/日,研究生120元/日;

  2.试用期工资:

  本科生:3000-4000元/月

  研究生:4000-4500元/月

  3.转正后工资:

  1)试用期结束时,根据上岗资格评价,合格者予以转正定岗定薪;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者可以提前转正。

  2)试用期结束时,根据上岗资格评价,暂时无法定岗定薪者可以适当进行工资调整;试用期后每三个月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可以适当调整;待符合上岗资格后,可以定岗定薪。

  第十九条 培训及各类假期薪酬

  1. 公司委派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固定薪酬照常发放。在一个月内培训时间不足10个工作日,绩效奖金照常发放;一个月内培训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2. 事假和病假

  1) 事假期间,停发固定薪酬;

  2) 病假期间,停发固定薪酬,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者,休假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80%发放生活补贴;

  3) 请假3天以内,按月考核发放的浮动薪酬基数不变;请假3天以上10天以内,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请假10天及以上,取消月度浮动薪酬。

  3. 慰唁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享有3天有薪假期。

  4.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的享受10天有薪假期(月度绩效奖金基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5. 产假。产假期间的津贴发放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6. 流产假。在职已婚女职工享有7天流产假期,流产假期间的津贴发放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7. 年假。年假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决定,具体标准见下表4。

  休年假3天以内,按月考核发放的浮动薪酬基数不变;休年假3天以上10天以内,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休年假10天及以上,月度浮动薪酬基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取休假前三个月绩效考核评分。

  鉴于销售代表岗位工作的特殊性,故此岗位人员休年假,浮动薪酬基数不变。

  当事假和年休假在同一月度出现时,不累计计算。

  8.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其休假按照集团相关政策执行。

  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

  (一) 薪酬普遍调整

  集团根据社会物价水平变动情况及集团经营效益情况,对薪酬基数进行不定期调整。

  (二) 岗位变动薪酬调整

  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新岗位职系职级确定薪酬区间,薪档按原岗位薪档对应薪级标准确定,如原薪档对应薪级低于新岗位职级的最低薪档,按最低薪档执行,如原薪档对应薪级高于新岗位所在职级的最高薪档,按最高薪档执行。

  若在15日(包括15日)前进行的`岗位调整,当月工资核算按照新岗位薪酬体系和标准核算;若在15日后进行的岗位调整,当月工资核算按照原岗位薪酬体系和标准核算。

  (三) 年度考核薪酬调整

  年度考核结束后,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综合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奖惩情况,拟定年度薪酬调整人员名单报各公司高管层审核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

  1) 薪酬晋档时,如晋档前已经处于岗位所在职级的最高薪档,则不再晋档。

  2) 薪酬降档时,如降档后已经处于岗位所在职级的最低薪档,则予以转岗或解聘处理,转岗后薪档设定应低于降档前薪级标准。

  (四) 个别薪酬调整

  遇下列特殊情形,可以进行个别员工薪酬调整,但原则上必须在员工岗位所属职系职级的薪档范围内进行,超出相应范围的按协议工资制执行。

  1. 晋档情形

  1) 员工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公司效益或文化有特殊贡献的;

  2) 员工有重大技能提升,对公司潜在价值贡献显著提升的;

  3) 员工为关键人才;

  4) 其他需要个别晋档的情形。

  2. 降档情形

  1) 员工有重大责任过错,对公司效益或文化造成重大损失的;

  2) 员工现有薪酬水平明显高于社会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的;

  3) 过去因特殊情形对员工确定较高薪酬标准,该情形已经消失或无效的;

  4) 其他需要个别降档的情形。

  个别薪酬调整申请可以由员工本人提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受理,也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高管层审核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薪酬支付

  薪酬发放日为每月25日-3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

  薪酬通过银行代发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员工应及时检查薪资到账情况,对核算及发放有疑义的,应于发薪日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经核实需要调整的,在次月薪资发放时予以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其他情形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相应工资,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每周四下午统一结算。

  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依据《北京xxx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扣减。

  第二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

  员工所有薪酬均为税前所得,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制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修订并解释。

  第二十五条 审批及生效

  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自2015年1月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及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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