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一:建立科学公正的薪酬发放机制
在任何一个组织中,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科学公正的薪酬发放机制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还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应该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应该考虑到员工的工作贡献、能力水平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保薪酬的分配是公正合理的。同时,要确保薪酬发放的程序透明,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薪酬构成和发放标准,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其次,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应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是评估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而薪酬发放则是对员工绩效的直接反映。合理的薪酬发放机制应该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因此,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应该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还应该注重激励与公平的平衡。激励是薪酬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但过分强调激励可能导致薪酬分配不公平,从而引发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因此,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应该兼顾激励和公平,既要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又要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可以通过设定薪酬发放的上限和下限,建立薪酬差距的合理区间,以实现激励与公平的平衡。
最后,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这些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能力水平,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薪酬发放。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薪酬发放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科学公正的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发放机制,才能够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薪酬发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二:构建激励机制促进员工发展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构建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激励机制应该与员工绩效挂钩。绩效是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也是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应该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重要参考,并与绩效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这样一方面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公平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贡献,避免薪酬分配不公的情况。
其次,激励机制应该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不仅仅是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更应该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还可以设立晋升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平台,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实现自身的职业目标。
此外,激励机制还应该重视员工的团队合作和协作精神。团队合作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员工个人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制定激励机制时,应该注重团队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并设立团队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和协作,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激励机制的执行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这些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薪酬发放和激励措施的执行。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激励措施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构建激励机制是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激励机制,才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因此,企业应该重视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激励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三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第三章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x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第五章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x30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五
1.总则
1.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工龄工资。
2.4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津贴。
2.6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关于基础工资。
3.1.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3.1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关于技能工资
4.1.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关于工龄工资。
4.1.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4.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其他注意事项。
5.1.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5.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6.1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6.2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6.3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6.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附则
8.1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员工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1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1、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1、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1、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1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