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制度 篇一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工具,它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然而,农药的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也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农药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农药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农药的注册和审批制度。在农药市场中,应该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注册审批制度,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农药注册应该经过科学的评估和实验验证,确保其对目标病虫害的防治效果,同时也要考虑到对非目标生物和环境的影响。只有通过注册审批的农药产品才能合法销售和使用,这可以有效地减少假冒伪劣农药的流入,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农作物的安全。
其次,农药管理制度还应该包括农药使用的规范和指导。农药使用应该按照标签说明书和专业人员的指导进行,遵守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避免过量使用和频繁使用。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应该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农药,同时要注意农药的存储和处理方法,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农药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加强监测和检测,定期进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农药管理制度还应该加强农民的培训和宣传。农药使用是一项技术活,农民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政府和农业部门可以开展农药使用培训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农药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农药,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农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农作物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农药的注册和审批制度,规范农药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加强农民的培训和宣传,可以有效地减少农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保护农作物的安全和人类健康。
农药管理制度 篇二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工具,它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然而,不合理的农药使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为了保护农作物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建立科学合理的农药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农药管理制度应该加强对农药的研发和监管。政府和农业部门应该加大对农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农药的创新和开发。同时,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的生产和销售,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农作物的安全。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其次,农药管理制度还应该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政府和农业部门可以建立农药使用监测网络,定期对农田中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农药滥用和不当使用的问题。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监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农药管理制度还应该加强农民的培训和宣传。农药使用是一项技术活,农民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政府和农业部门可以开展农药使用培训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农药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农药,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农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农作物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对农药的研发和监管,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加强农民的培训和宣传,可以有效地减少农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保护农作物的安全和人类健康。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生产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药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农药能够安全、正确地被使用,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农残超标,特制定作业指导文件。
二、范围
适用于农场对农药从选择、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部过程的操作进行指导。
三、职责
1、植保员负责对基地农药喷洒操作者的操作方法的培训,并对选择、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农技人员负责整个农药使用过程的'管理。
四、农药品种的选择和控制
1、为保证农产品“安全、营养、健康、美味”,所使用的农药均由植保员指导和确认,确保低毒、低残留、无“三致”特性。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农场上使用。(详细名单附后)
2、在采购前对计划采购的农药与国家和出口国禁用农药名单进行识别,防止采购禁用农药。
五、农药使用方法
1、农药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标签上的使量、浓度、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等项目用药,标签上没有注明的由植保员指导使用。
2、药品配制流程:仔细阅读农药标签说明,按标签上的说明配制农药,用称量器具如天平、量筒等准确量取,先在喷雾器中加入1/3清水,然后加入量取的农药(农药混用要经植保人员同意)混匀,然后加入清水至刻度线,搅拌均匀,按正确的方法施用。(此项由专人负责配制)
3、要在喷雾前严格检查喷雾器的各项功能,特别是药桶有无漏药,还有开关、喷头、接头等是否漏药,有漏药时请立即检修,以免工作人员中毒。施药人员施药前一定确保接受过用药培训,施药时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雨靴等,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
4、按照病虫害的生长发育和侵害规律,喷施农药的时间一般为上午九点左右,下午3点—4点左右,阴天可全天候喷药,在太热与太阳直射下可上午提前,下午退后。大风和高温及下雨天不要施用,在施药中途下雨应补施农药。
5、大多数病虫害的繁殖生长,特别是发生初期是防治最佳时期,它们生长繁殖都在叶的背面,这时喷药应反喷头向上,自上而下均匀细致地喷施,最后才在叶的表面均匀喷一遍,就能达到最佳效果。
6、施药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和眼睛等,喷完农药后要先用肥皂(不要用洗衣粉)认真洗手,洗脸和濑口,并脱掉及服、帽子等,有条件立即洗澡,换上新的衣服。
7、农技人员在喷药过程中和喷药后应及进到现场查看,检查的内容一般是:病虫害、喷药的商品名称、主治病虫害、浓度、数量、效果等。
8、施药后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将农药包装物废弃药液按正确的方法处理。
农药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管理工作,作到事事时时讲安全,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农药的保管和使用方面,**安委会特制定:
⒈凡是公司统一接种或统一投放的农药,必须由公司统一购进并保管使用,严禁小家户私自购买,并自作主张投放使用或在家中存放农药。
2、公司职工或承包户单独使用农药前,必须请示连安委会,并且由公司相关的技术人员根据实情核准农药的使用种类、数量、方法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应注意的事项等,坚决消除在农药的使用方面我行我素的`不良行为。
3、在农药的发放方面,保管要做到认真发放,细致登记所发放的农药种类、数量、承包户姓名、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4、农药的存放需单列,严禁与其它物品混放,特别是与粮油等食用物品混放,小家户严禁存放农药,必须在公司统一管理,用时领取。
5、职工承包户在地头地边投放或喷施农药时,必须经连安委会同意,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认可,同邻地承包户互相协调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在投放或喷施农药地段做醒目告示。
6、严禁使用上级部门禁止使用的农药(如911农药、666农药),一旦发放上报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凡违反上述条款或私自用药,造成后果,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农药管理制度 篇五
后勤物业园林绿化部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为保障人身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凡在本公司使用农药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所指农药包括用于防治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药剂,以及提高这些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和增效剂、调节植物或昆虫生长发育等的药剂;
4.公司绿化部是本公司内农药使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5.公司绿化部应对使用者所使用的农药的质量、效力和使用范围等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6.公司绿化部应对农药使用者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农药使用者有义务接受培训和指导;
7.购买的农药,必须具有完整的标签,载明如下内容:
(1)农药名称;
(2)规格;
(3)国产农药的标准号、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号、注册商标及进口农药登记证号;
(4)净重或净容量;
(5)生产厂名、地址;
(6)农药类别;
(7)使用说明;
(8)毒性标志及注意事项;
(9)生产日期或批号;
(10)有效期。
8.不得购买和使用标签内容不齐全或鉴别不清、包装破损及过期的农药。
9.农药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内容正确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用药浓度和数量;配药和施药时要做好预防措施,以防人畜中毒及污染其他作物和环境;
10.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品种;
11.除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外,其他高毒农药不准用于灭鼠;禁止使用农药毒杀鱼、鸟、兽等动物;
12.农药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与农副产品或其他食品混载混放;包装农药的箱、瓶、袋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饮料和饲料;清洗农药器械排出的污水要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13.要设立专用农药仓库,指定农药管理员,建立农药的购进、领用登记制度和农药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14.公司的专职植保员,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进行技术指导。
农药管理制度 篇六
云南崟农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加强我公司连锁店农药质量的管理,以保障农药渠道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农药质量管理制度。
1、本公司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进货渠道,每一种农
药的购进必须有国家规定的“三证”。
2、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公司销售。
3、产品通过本公司的植保技术人员田间实验后方可销售。
4、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公司。
5、在购进农药时,仔细将农药产品与产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产
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6、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7、在经营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业产品,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鉴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国企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8、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高毒、高残留物的农药的有关规定,杜绝国家禁止的农药产品进入本公司。
9、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