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电影院作为一个大型公共场所,人员众多且密集,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障观众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影院需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电影院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紧急疏散等方面内容。各级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其次,电影院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这些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同时,电影院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指示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等位置,方便观众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和扑救。
再次,电影院应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灭火预案应包括各种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扑救方法,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员工的职责和任务。疏散预案应包括观众和员工疏散的路线和方法,明确疏散指挥人员和疏散途径。这些预案应定期演练和更新,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效率。
最后,电影院应加强对场内人员的管理。观众应遵守电影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乱丢烟蒂、私拉电线等行为。员工应定期检查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和处理隐患。电影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总之,电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观众和员工的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电影院是人们娱乐休闲的场所,然而由于场内人员众多,设备设施复杂,消防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了确保观众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影院需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电影院应建立火灾预防机制。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场馆的日常巡查和检测,及时排除消防隐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实施。
其次,电影院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这些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同时,电影院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指示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等位置,方便观众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和扑救。
再次,电影院应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和更新。灭火预案应包括各种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扑救方法,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员工的职责和任务。疏散预案应包括观众和员工疏散的路线和方法,明确疏散指挥人员和疏散途径。这些预案的演练和更新,能够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效率,确保火灾发生时的及时应对。
最后,电影院应加强对场内人员的管理。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规定,禁止观众在场内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员工应定期检查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和处理隐患。电影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总之,电影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保障观众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只有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安全和利益。
电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四条 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单位防火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工作,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发生火灾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五条 各单位所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部门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根据本部门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止;
(三)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对所辖防火范围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第六条 各工种、各岗位要确定一名防火责任人或防火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时拉闸断电,清除废旧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三)定期组织职工维护保养设置在本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电影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为保障影剧院、礼堂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影剧院、礼堂(包括排演场、俱乐部、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下同),均适用本规定。
影剧院、礼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影剧院、礼堂的经营单位负责。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三、影剧院、礼堂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下列要求:
1、观众厅应按设计设置固定座椅。不得随意增设座位。
2、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照度不低于一勒克斯。
3、观众厅二百个以上座位的,其周围一百米内应不少于三座消火栓;不足二百个座位的,不少于二座消火栓;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和重点影剧院、礼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舞台台口应设水幕或防火幕,并有备用电源。
4、舞台幕布、银幕、窗帘宜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5、茶炉、取暖火炉及其烟囱,不得靠近可燃结构,烟囱穿过屋顶的,其周围五十厘米内不得有可燃物。
四、影剧院、礼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当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通风管道应为非燃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
2、风机进出口处应安装阻火闸门。舞台、观众厅、休息厅等处的通风管道应分别设置。分设有困难、必须连通的,应在相连处安装阻火闸门。
3、通风管道穿过舞台台口上部防火隔墙的部位,应安装阻火闸门,隔墙两侧一米以内的风道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材料。
五、影剧院、礼堂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管理,必须
严格执行《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正式电工操作和管理,定期维修检查。
2、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舞台、观众厅和其他场所的配电线路,必须分路控制,禁止使用铝线。
3、禁止拉设临时线路。凡移动的电气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4、吸顶灯须采用瓷灯口,并有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均应设金属接线盒。面光、耳光灯泡表面与可燃结构(或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五十厘米。
5、工作灯的功率不得超过六十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