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8-06-08 03:40: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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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一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作用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合规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系统在企业运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保护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包括了网络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权限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

其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信息系统在企业运营中承担着信息传递、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等重要任务。通过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流程,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竞争力。

此外,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还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信息系统中存储了大量的商业机密和客户数据,如果这些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声誉风险。通过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对敏感信息的保护和使用,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然而,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非易事。首先,需要对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威胁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措施。其次,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信息系统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此外,还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信息系统安全和管理制度的重视和认识。

综上所述,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信息安全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二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系统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合规运行,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下面将从制度建立和实施两个方面,探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

首先,制度建立是信息系统管理的基础。建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风险评估与威胁分析:企业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威胁分析,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威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措施。

2. 制度编制与规范:企业需要制定信息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权限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3. 责任分工与监督机制:企业需要明确信息系统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其次,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与教育: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重视和认识。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课程、内部通知和考核等方式,推动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合规运行。

2. 技术支持与保障:企业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防护。可以通过购买安全设备和软件、建立监控系统等措施,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监督与评估:企业需要建立信息系统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第三方评估和安全演练等方式,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制度建立和实施,企业可以有效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然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企业高层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和配合,更需要企业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综上所述,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信息安全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重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从制度建立和实施两个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和措施,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合规管理。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企业才能在信息时代中立于不败之地。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三

  摘 要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化不断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中小企业的各方面效率得到很好的提升,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却由于企业中存在的管理制度松散、员工的意识缺乏等制度方面的原因,使企业信息系统得不到适当的维护,对企业的信息数据安全、信息获取效率都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层次的设计是有必要的。

  关键词

  信息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开始实现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来对企业生产进行管理,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使企业的生产、存储、财务、成本、控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而另一方面,在实际的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引发各种问题,其中包括信息安全性的问题,即存储在计算机或在传输中的文件和数据遭受到破坏和滥用,而且这种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非常严重,例如:电子商务公司,如果网站出现故障,每天的损失会高达数额人民币,所以如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使其得到安全的控制,对于企业来说已经变的非常重要。目前,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内部构建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制度和管理中的疏忽、松懈以及信息系统的监管不到位,所出现数据的丢失或者数据的信息反应迟钝,不能使管理者及时得到有效的信息,使其信息系统的发挥起不到其最佳的效果,因此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的测控是非常必要的。

  在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与效率方面的文章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构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方面,涉及到中小企业信息管理制度这方面很少。如:杨斌、费同林(20xx),赵宏中(20xx),刘仁勇,王卫平(20xx),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提到了制度设计方面,但是没有把其作为一个研究重点,其他一些相似的文献基本是从技术角度探讨。从中小企业实际的成本收益考虑,一般来说,由于运用的相应技术不是很高,基本都是基础的软件系统,所以有必要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制度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中小型企业信息系统制度方面分析

  首先,根据Laudon对企业信息系统面临威胁,按照来源分为六类:硬件故障、软件故障、人为因素、数据、服务及设备被偷盗,这些都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但Laudon从单个信息系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却没有把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考虑进去,在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上许多企业尽管设置了制度,但很大程度上都是形同虚设或者是制度管理存在缺失,容易导致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实际操作上面临效率和安全的问题,下面具体从制度方面进行分析:

  在中小型企业中,存在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法律制度、企业制度安排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是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那些对人们行为的不成文的限制。

  (一)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中小企业中,正式的制度包括国家信息系统法律的规定和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方面,根据我国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也只是从信息交换角度来保护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企业自身的信息系统安全只是规定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并没有对企业的实际业务中发生的关于信息系统自身安全进行风险标准规定,也没有一套正确引导进行风险防范的标准规定,所以中小企业的法规建立基本都是从企业各自实际出发,所以各企业的标准不一,导致安全隐患存在比较大。

  从企业自己建立的信息管理制度来说,一般大型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制度,包括维护、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范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相应信息的反馈,对企业的信息安全与企业效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自身比较小,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人员比较缺乏,其维护也是谁操作谁负责,这样只能根据各企业自身人员的情况来确定其系统的安全程度,其次在效率方面,由于人员缺乏以及其计算机操作应用存在的不规范,信息交换、反馈也相对比较落后,或者根本起不到效率作用。

  再次中小企业虽然有一定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却由于监管不到位,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的机构比较小,维护人员、计算机使用都是由使用人员一人来完成,所以容易导致即使有制度,也难以执行,这也是制约中小企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的主要原因。

  (二)非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它不仅蕴含价值关键、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性,而且在形式上构成某种非正式制度的“先验”模式。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员工的思想和过去的传统操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果。

  在中小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中,由于员工的意识不强,对于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存在一定的松懈,信息操作员经常在值班时没有定期维护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系统,只是在当其产生问题时才处理,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数据损失,如果信息备份不完全的话,可能由于人为操作或者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会造成整个系统数据损失。

  在这里非正式制度方面主要是指员工以往的旧做法对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的影响,对信息反馈报告在效率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主要原因是领导层的要求不严格,操作人员的报告提交不及时等因素所致,因此非正式制度因素对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在加强制度建设中,主要从国家信息系统的法律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制度的设置与执行,再次就是信息系统中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意识的改变三个层次来考虑。

  (一)首先在我国信息管理系统的法律规范中,不仅应该对信息交换中安全问题进行规范,而且规定信息系统使用公司对其管理系统的安全达到安全的最低标准,这个标准是指从各因素方面来确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安全性的最低标准值,不仅能够使信息安全从法律依据上得到一个基本的系统安全标准,而且也能对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起到强制规范性的作用。

  (二)在制度设定层面,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及制度化,也是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服务器日常维护、巡视和记录制度、客户机维护、 操作制度、用户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奖惩,从而从企业内部制度上认识到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重要性。

  (三)培养与使用企业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外,设立一个既懂信息系统、又懂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信息主管职位,也是非常关键的。在国外大学、大企业的CIO(首席信息主管),相当于企业级的领导,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 一个合格CIO,既能充分调动网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把握企业信息化发展全局,并能随时为领导提供参考意见,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并对公司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制度改善、监督、反馈上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中也设立这样一个职位,从而使信息化系统成为企业运行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四)加强信息系统人员的培训,使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安全等方面了解能够熟练的掌握。信息系统人员包括操作人员以及维护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人员进行培训,不仅有助于了解信息系统的最新发展,而且能够使其从意识中不断了解到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使其操作、维护的规范化不断得到改善,从而减少由于非制度性因素所产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

  四、结论

  在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很大问题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制度方面造成的,所以在企业内部加强其监管,使中小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得到很好执行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就是加强员工的素质培养,使其能够具有很好的业务水平,使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运行,并能够使管理层及时了解到企业的信息,保证企业的顺利运行;最后完善国家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是保证企业信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准,使中小企业达到基本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水平,从而从制度上使其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1]Kenneth C.Laudon Jane P.Laudon.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数字化公司(第8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501-538

  [2]王霞,张永,彭智才,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J],资源方法,20xx(9):54-55

  [3]刘仁勇,王卫平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规范公司的信息系统的管理。

  2.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3.信息系统管理员职责

  3.1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服务器程序每日的启动和退出,并对每日的备份数据进行检查和测试。

  3.2系统管理员应密切注意系统的运行状态,如出现报错、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解决,若不能解决应及时联系软件开发商的技术工程师。

  3.3系统管理员对杀毒软件的更新工作每天都要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病毒查杀工作,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4服务器必须使用UPS,应避免服务器突然断电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3.5系统管理员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重装、测试前务必对账套进行备份,以防出现意外致使数据受损。

  3.6各部门若增加操作员或扩展操作权限,必须写申请经信息系统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然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3.7 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3级惩罚,见8.0奖惩规定。

  3.8 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罚依据的收集。

  4.信息内容的录入

  4.1所有进入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必须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并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4.2操作员根据公司的工作权限安排,每天及时、正确的输入数据。具于查询与审批权限的操作员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定时的审批。保障信息系统数据流程畅通和准确。

  4.3 不及时的定义

  4.3.1超过6小时的情况-----1级。

  4.3.2超过12小时的情况---2级。

  4.3.3超过24小时的情况---3级。

  4.3.4超过48小时的情况---4级。

  4.4 不正确输入数据的定义。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级

  违反公司各部门管理程序、操作流程、手册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2级.

  输入的内容和真实内容有差异的-2级.

  4.5信息内容的录入之奖惩见8.0.

  5. 信息录入的监督

  5.1信息系统录入的监督职责系该工作团队负责人。

  5.2 信息系统监督不力情况.

  明知故犯者的—3级。

  该团队操作人员出现下岗的—3级。

  因为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金额超过20xx元以上的—4级。

  6.信息查询

  6.1在日常工作中,固定登陆端口使用者,在日常工作中若2个小时内不需要使用信息系统,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2活动端口登陆信息系统的使用者,不论你是第几个登陆者,若5分钟内不需要使用,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3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1级惩罚

  7.信息系统保密

  7.1操作员必须保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不得向外界和无关公司员工泄露。

  7.2操作员应为自己的账户名设置口令并定期更改,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自己命的口令。

  7.3违反6.1和6.2规定者将以4级直接惩罚,构成泄露公司机密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例,公司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信息系统问题的反馈

  8.1操作员在日常操作中,若出现异常、数据错误等问题,必须及时记录并报给相关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排除异常和修改错误数据,自己不能自行解决,应及时报给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8.2 违反7.1规定的将以1级惩罚。

  9. 奖惩

  9.1. 1级惩罚—100元罚金/次。累计3次,直接上到2级惩罚。

  9.2 2级惩罚---300元罚金/次。累计2次,直接上到3级惩罚。

  9.3 3级惩罚---500元罚金/次。累计1次,直接上到4级惩罚。

  9.4 4级惩罚---下岗惩罚。

  9.5 对系统操作无错误(每三个月)者,给与20xx元/次的奖金(有效期20xx年12月30日)。

  9.6 自20xx年10月1日起,信息系统管理员将违规记录每周送至人力资源做奖惩备份,同时抄送至各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和总经理办公室。

  10.附件

  《IT系统申请表》

  《信息系统稽查表》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xx)、《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xx)、《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xx)、《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xx)、《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xx)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xx)、《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xx)、《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xx)等

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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