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篇一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意义和目标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是为了提供更好的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便利,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它的意义在于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促进居民的融入和参与,进而达到社区和谐稳定的目标。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和标准化的操作,提高社区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居民感受到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2. 打造和谐社区: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居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3. 提升社区形象:通过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化的服务标准,提升社区的形象和声誉,吸引更多的人选择在社区居住和生活。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项目:明确社区提供的便民服务项目,包括社区居民办事指南、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社区活动等。
2. 服务标准:明确社区便民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服务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
3. 服务流程:规定社区便民服务的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的顺畅和高效。
4. 服务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社区便民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为了确保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完善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和要求。
2. 培训和培养人员: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3.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居民宣传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增强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总之,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社区服务质量、打造和谐社区、提升社区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高效的管理,才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篇三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篇四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由主任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理论知识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上级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具体指导。
2、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上级,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篇五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篇六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