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 篇一
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我们将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为广大群众提供保障和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要求,以确保我们能够高效地履行我们的责任。
一、职责:
1.负责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参保登记、费用报销、医疗服务监督等。
2.制定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合理性。
5.开展医疗保险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险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要求:
1.具备扎实的医疗保险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安排和指导下属的工作。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方面人员进行良好的合作和协调。
4.具备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能够在复杂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
5.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保险意识。
4.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加强监管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通过制定和遵守上述责任和要求,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履行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职责,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 篇二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是医疗保险机构内部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它明确了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对于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我们将承担以下职责:
1.参保登记: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费用报销:负责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报销,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医疗服务监督: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
4.政策制定: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宣传教育:开展医疗保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险意识和知识水平。
为了更好地履行以上职责,我们将具备以下要求:
1.医疗保险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医疗保险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安排和指导下属的工作。
3.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方面人员进行良好的合作和协调。
4.判断和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能够在复杂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
5.责任心和执行力: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工作中,我们将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我们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保险意识。
通过制定和遵守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履行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职责,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 篇三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强化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医保医疗行为,更好地为参保病人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院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诊疗过程中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全方位为参保人员做好医疗服务。
⒉严把参保人员入院审核关,收住科室要认真填写《宁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核单》,认真审查参保人员是否人、证相符,并出具门诊病历,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吸毒及参与违法犯罪引发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责任人自己负担。因交通违章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事故责任者负担),不予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已经办理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收住科室承担。
⒊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确需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一定要填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项目审定表》(一联交住院病人,一联附入病历中),向患者或家属讲明使用理由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收住科室负担。“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要控制在参保患者总药费的内。
⒋参保人员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要达到上级规定要求。检查阳性率≥,磁共振检查阳性率≥,毫安×光检查阳性率≥,超检查阳性率≥。
⒌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审批手续
参保病人因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须由收住科室患者和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表》,经院医保科审核、分工院长同意签字后报县医保处批准方可实施。转往医院必须为医保定点医院。
⒍严格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手续
对持有县医保处发给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的患者,就诊时相关专业批准的专(兼)职医师要认真审验参保人员的有关证件。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做到人与证、病与药、药与量相符,每次处方量一般控制在两周内,并将每次就诊时的病情、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在《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上做详细记载,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要向患者讲明理由,由患者在《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上》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用药及各种检查治疗一定使用特殊病种门诊专用处方及检查表格。
⒎切实做好离休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认真履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保障离休人员的医疗需求,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弄虚作假,索要药品或重复检查等现象发生。
⒏做好异地参保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选定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外地参保人员医疗管理服务工作,门诊用药、检查、治疗提供复试处方、检查治疗通知单,并将病情及治疗情况详细记载到门诊病历本上,住院及其他事宜按我县及医院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⒐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各项工作程序。认真书写医保病历,不准涂改、伪造,现病史要准确详细地描述(尤其是不列入参保范围的病种)。各种检查治疗及用药都开写医嘱,临时用药要在病程记录中讲明用药理由。出院带药只能带与病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物,急性病不超过天量,慢性病最多不超过天量,中草药不超过剂,并在病历中记录。否则其费用由收住科室负担。
二、检查落实
对以上责任目标,院医保科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对违反上级及医院医保规定的科室责任人及指定医师,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质量特别优良的科室,医院予以表彰。
本责任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县第一人民医院科室
院领导签字: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