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精简3篇)

时间:2013-05-06 09:24: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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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篇一

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逐渐意识到了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的重要性。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为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秩序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表达不满、申诉不公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首先,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有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校生活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扰,例如与同学之间的纠纷、与老师之间的矛盾、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满等等。如果没有一个申诉制度,学生可能会无处倾诉,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可能会被忽视或被压抑,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学习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有了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会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有助于维护学校良好秩序。学校是一个集体,每个学生都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秩序。然而,由于学生的年龄和成长特点,他们可能会犯错误或违反学校规定。这时,学生申诉制度的存在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通过申诉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引导学生,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正常运转。

最后,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通过申诉制度,学生学会了如何表达自己的不满和问题,并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过程。这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学校在处理学生申诉时,也会给予学生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促进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它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学校的良好秩序,同时也促进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学校应该积极落实和完善学生申诉制度,为学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学习环境。同时,学生也应该学会正确使用申诉制度,发挥其正面作用,与学校共同维护好学习和生活的秩序。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篇二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小学学生申诉制度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表达意见、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申诉制度,可以保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公正、公平和和谐发展。

首先,小学学生申诉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扰,例如与同学之间的矛盾、与教师之间的冲突、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满等等。如果没有一个申诉制度,学生可能会无处倾诉,他们的问题可能会被忽视或被压抑,给他们的成长和学习带来负面影响。而有了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会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有助于促进学校的公正、公平和和谐发展。学校是一个集体,每个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秩序。然而,由于学生的年龄和成长特点,他们可能会犯错误或违反学校规定。这时,学生申诉制度的存在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通过申诉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引导学生,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正常运转。

最后,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对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通过申诉制度,学生学会了如何表达自己的不满和问题,并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过程。这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学校在处理学生申诉时,也会给予学生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促进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对于学校管理来说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通过建立和完善申诉制度,可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公正、公平和和谐发展。学校应该充分意识到申诉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学生和教师都能正确使用申诉制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篇三

建北小学学生申诉制度(试行)

总 则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申诉原则 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申诉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党、政、工、团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处理学生校内申诉案件;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申诉时间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诉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问题可以提出申诉。

(一)学生对给予的违纪处理不服的;

(二)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的学习或复习资料和与教学无关的东西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

(四)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的;

(五)非经一定程序随便剥夺学生荣誉称号的;

(六)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任意剥夺学生参加考试权利或受教育权利的;

(八)违反国家招生法规规定侵害学生升学权的;

(九)学生认为的其它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均可提出申诉。

学生参加教育教学

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申诉程序

(一)申诉的提出

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

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二)审查受理

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收到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好记录。

(三)调查听证

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作好笔录;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

(四)作出处理决定

1、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2、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服申诉处理决定的,可于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

3、受理小组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书。如逾期未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如需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在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

其 他 本制度由建设北大街小学法制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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