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出租房屋成为了许多人暂住的首选。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管,出租房屋登记制度的混乱和暂住人口管理的不规范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为了加强对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规范,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权益,我市决定发布《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
首先,该通知明确了出租房屋登记的责任主体和流程。根据通知规定,出租房屋的业主或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登记内容包括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结构和安全状况、租赁合同及租金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求出租房屋的业主或经营者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卫生状况。
其次,通知还规定了对暂住人口的管理要求。根据通知规定,暂住人口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居住事由。相关部门将对登记的暂住人口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其合法、安全的居住。同时,暂住人口在居住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扰乱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现出租房屋登记不规范或暂住人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出租房屋登记不规范的,将责令整改,并对严重违规的予以罚款或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对于暂住人口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采取限制其暂住、强制搬离等措施。
总之,发布《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是为了加强对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规范,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权益。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响应,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通知的有效实施。只有通过规范管理,才能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居住条件。
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租房屋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出租房屋的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加强对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规范,提高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我市发布了《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
该通知明确了出租房屋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出租房屋作为暂住人口的重要居住场所,其管理关乎到公共安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建立和完善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可以对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结构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掌握,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通知还规定了出租房屋登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根据通知规定,出租房屋的业主或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登记内容包括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结构和安全状况、租赁合同及租金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求出租房屋的业主或经营者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卫生状况。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对暂住人口的管理要求。根据通知规定,暂住人口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居住事由。相关部门将对登记的暂住人口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其合法、安全的居住。同时,暂住人口在居住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扰乱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
最后,通知还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现出租房屋登记不规范或暂住人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出租房屋登记不规范的,将责令整改,并对严重违规的予以罚款或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对于暂住人口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采取限制其暂住、强制搬离等措施。
总之,发布《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是为了加强对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规范,提高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通知的有效实施。只有通过规范管理,才能建立安全、有序的出租房屋市场,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 篇三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通知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管区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推进“以房管人”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是维护管区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及时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暂住人口情况,对于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社区、部门要从维护管区稳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积极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繁华街道、居民区、房屋中介机构等场所张贴有关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通告,使这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此次“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实行“综治登记房屋、公安管理人口”的“以房管人”管理办法。
管区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督导各社区开展工作,对有关部门、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出租房屋内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
各社区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具体由综治办行使管理职能。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中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与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
各社区综治工委具体负责本社区的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综治工委副主任(即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社区综治工委主任(即社区民警)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社区综治工委副主任要及时将出租房屋信息提供给社区综治工委主任,并协助其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行分类管理。社区综治工委要及时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员的信息,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暂住登记表》。
社区综治工委副主任组织居委会干部、社区助理
、居民小组长、群防群治人员等力量,逐楼逐院、逐层逐户摸清本社区出租房屋的情况,填写《出租房屋暂住登记表》中房屋和房主的项目。要动员房主在和房屋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主动登记或变更房屋的出租信息。社区综治工委主任组织人员填写《出租房屋暂住登记表》中租住人员的信息,并依据对暂住人口掌握的详实程度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即对配合登记、信息填报完整的列为A类,对只掌握姓名、性别等部分信息的列为B类,对拒绝登记、逃避登记的列为C类。要对B类、C类人员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摸清情况,转变为A类。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要上门调查房屋是否继续出租,以及时掌握新的租住人员信息。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公安派出所、社区要按照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的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社区要对登记表进行汇总,建立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台帐,实行微机化管理,每月集中时间进行信息录入。
所用的《出租房屋暂住登记表》与公安派出所目前使用的表格相统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管理的目的。管区综治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消除漏洞和死角。
派出所要安排不少于三名协警员,专门负责协助各社区综治工委进行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要充分调动房屋中介机构的积极性,使其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出租房屋信息。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房屋或人员信息未登记或登记信息失实的出租房屋内,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嫖娼、贩**秽盗版光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规范管区出租房屋登记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及时全面掌握管区暂住人口情况、出租房屋信息,有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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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强化暂住人口管理通知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