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范本 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确保幼儿园校车的安全运营,保障每位幼儿的安全出行,我们特制定了本《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共同履行监督和管理责任,共同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一、幼儿园校车公司责任:
1. 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校车环境,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2. 严格选派合格的司机,确保司机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且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3. 定期检查校车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4. 定期组织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二、家长责任:
1. 保证幼儿按时准备好上下车的物品,如饭盒、水杯、书包等,并确保幼儿穿戴整齐,不穿着过长、过大、过宽的衣物。
2. 按时把幼儿送到指定的上车地点,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幼儿准时上车。
3. 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状况,包括车辆的座椅安全、安全带的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校方反馈并积极配合校方处理。
4. 不在校车上给幼儿喂食、玩耍,不与司机、其他家长和幼儿发生争执和冲突,共同维护校车的安全和秩序。
5. 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与校方共同营造安全的校车环境。
三、幼儿园责任:
1. 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让幼儿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逃生方法。
2. 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带、紧急出口等设备的完好有效。
3.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包括司机的驾驶行为、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等。
4. 向家长提供校车的运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和关注。
四、幼儿责任:
1. 遵守校车的乘车纪律,按照指定的上下车地点和时间准时上下车。
2. 爱护校车环境,不在车内乱扔垃圾,不在车窗、车门等地方乱涂乱画。
3. 遵守安全规则,正确使用安全带,不随意离开座位,不在车内奔跑和打闹。
4. 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司机和老师的指挥,保持冷静,迅速有序地撤离校车。
五、其他责任:
1. 幼儿园校车公司、家长、幼儿园、幼儿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如幼儿园外的施工人员、过往车辆等,也应共同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不得妨碍校车的正常运营和幼儿的安全出行。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签字确认。希望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幼儿园校车的安全运营,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范本 篇二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保障每位幼儿的安全出行,我们特制定了本《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共同履行监督和管理责任,共同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一、幼儿园校车公司责任:
1. 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校车环境,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2. 严格选派合格的司机,确保司机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且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3. 定期检查校车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4. 定期组织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二、家长责任:
1. 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状况,包括车辆的座椅安全、安全带的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校方反馈并积极配合校方处理。
2. 不在校车上给幼儿喂食、玩耍,不与司机、其他家长和幼儿发生争执和冲突,共同维护校车的安全和秩序。
3. 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与校方共同营造安全的校车环境。
4. 遵守校车的乘车纪律,按照指定的上下车地点和时间准时上下车。
5. 爱护校车环境,不在车内乱扔垃圾,不在车窗、车门等地方乱涂乱画。
三、幼儿园责任:
1. 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让幼儿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逃生方法。
2. 定期检查校车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带、紧急出口等设备的完好有效。
3.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包括司机的驾驶行为、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等。
4. 向家长提供校车的运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和关注。
5. 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与家长联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幼儿的安全。
四、幼儿责任:
1. 遵守安全规则,正确使用安全带,不随意离开座位,不在车内奔跑和打闹。
2. 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司机和老师的指挥,保持冷静,迅速有序地撤离校车。
五、其他责任:
1. 幼儿园校车公司、家长、幼儿园、幼儿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如幼儿园外的施工人员、过往车辆等,也应共同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不得妨碍校车的正常运营和幼儿的安全出行。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签字确认。希望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幼儿园校车的安全运营,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范本 篇三
篇一: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二、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六、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白露塘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章) ( )幼儿园园长(签章)
篇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办(签章) 民办幼儿园(签章)
派出所(签章) 园长签名:
小学(签章)
年月 日
篇三: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