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意识和急救知识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增强。急救物品作为急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急救效果和患者生命安全。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急救物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应包括急救物品的储备和更新。急救物品的储备是指在各种急救场所和单位中,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急救物品的数量和种类。例如,在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急救箱和急救包,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急救物品的更新也是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急救物品的有效期有限,过期物品的使用可能会对急救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制度中应规定急救物品的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急救物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其次,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急救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对于急救物品的保管,制度应规定明确的责任人和保管要求。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识别和储存急救物品。保管要求包括物品的分类、标识和存放位置等,以便在急救时能够快速找到需要的物品。急救物品的使用也是制度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制度应规定急救物品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确保使用者能够正确地使用急救物品,并防止误用或滥用的情况发生。
最后,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急救物品的维护和报废。急救物品的维护是指对物品的定期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性能。制度应规定维护的内容和频率,确保急救物品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当急救物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发生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换新的物品。制度中应规定报废的程序和方法,确保报废物品不再被使用,以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总之,急救物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急救效果和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制度中应包括急救物品的储备和更新、保管和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内容,以确保急救物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急救物品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急救物品的作用,为急救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的提高,急救意识和急救知识的普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而急救物品作为急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到急救效果和患者生命安全。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应包括急救物品的采购和储备。急救物品的采购应根据急救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确保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满足急救工作的需要。例如,在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应根据人员数量和风险情况合理配置急救箱、急救包等急救物品,以备不时之需。急救物品的储备也是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制度中应规定急救物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并定期检查和更新急救物品,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其次,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急救物品的保管和使用。急救物品的保管是指对物品的仓库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中应规定明确的责任人和保管要求,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识别和储存急救物品。保管要求包括物品的分类、标识和存放位置等,以便在急救时能够快速找到需要的物品。急救物品的使用也是制度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制度应规定急救物品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确保使用者能够正确地使用急救物品,并防止误用或滥用的情况发生。
最后,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急救物品的维护和报废。急救物品的维护是指对物品的定期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性能。制度应规定维护的内容和频率,确保急救物品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当急救物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发生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换新的物品。制度中应规定报废的程序和方法,确保报废物品不再被使用,以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急救物品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急救效果和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制度中应包括急救物品的采购和储备、保管和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内容,以确保急救物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物品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急救物品的作用,为急救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篇三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玻璃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玻璃、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玻璃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第四章附则
1、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__大酒店房务部。
第二条 职责分工
(一)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二)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三)总
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 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
(一)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违禁品、易碎物品。
(四)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五)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租用客人共同开启。
(六)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租用客人处。
(七)贵重物品室除总台为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八)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九)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十)贵重物品寄存单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
(十一)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有客人才会开启。
(十二)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十三)正确填写详细客人证件的有效信息及贵重物品寄存单。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险箱钥匙未能在离店前交回,需交给酒店人民币500元作换锁之用。
(十五)领取物品时,正确核对客人钥匙号码并开启。
第四条 相关处罚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照《员工手册》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