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一
企业规章制度对于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至关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最新的企业规章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员工考勤制度。随着工作方式的多样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考勤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许多企业开始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实现员工的自助考勤,员工只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刷卡或使用指纹识别等方式进行打卡,系统会自动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并生成考勤报表。这种电子考勤系统不仅提高了考勤效率,还可以减少人力成本和纠纷的发生。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员工福利制度。随着员工对福利的需求不断增加,许多企业开始加大对员工福利的投入。除了传统的社保和公积金之外,许多企业还提供额外的福利,如健身卡、定期体检、员工旅游等。这些福利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还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另外,最新的企业规章制度还包括对员工培训和发展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员工的技能和知识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因此,许多企业开始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企业会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和机会,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岗位轮岗等。这些培训可以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员工奖惩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可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规范。最新的员工奖惩制度通常会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行为进行评估和奖惩,奖励表现出色的员工,惩罚不良行为的员工。这种奖惩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还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竞争和合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
综上所述,最新的企业规章制度涵盖了员工考勤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度以及员工奖惩制度等方面。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促进员工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制定和完善这些规章制度,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的变化。
最新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三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最新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四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最新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五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一个企业的主流理念和主流行为方式的综合表现。建设企业文化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宗旨精神、经营理念到企业的规章制度、物质文明,从员工的行为准则、形象标准到企业的条件环境,无不渗透着企业的文化内涵。在社会不断进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全力打造具有鲜明个性、凝聚全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品质企业文化,是企业保持持久竞争力的不竭动力之所在。近年来,某公司成功地推进了系列改革,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同时该公司的企业文化也成功地实现了再造。通过实施企业文化再造,使该公司彻底地从落后的传统习惯氛围中解脱出来,企业几十年积淀下来的旧观念旧思想逐步扭转过来,全体员工思想集中于“居危思进、超越自我”,行为体现在“本色做人、出色做事”,该公司整体状态与通过改革建立的新体制新机制同声合拍、和谐共振。
从20xx年以来,该公司改革的内容多、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而且相互关联、相互交叉,其中对多年巨额亏损的非核心装置实行关停退出、改制分流;取消处级、科级领导干部行政级别,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竞聘上岗;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按市场化要求定员定编,按劳动力市场价位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等改革举措,由于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倍受关注。要保证各项改革举措的稳步推进,要把必须保持思想的高度统一,必须以强有力的企业文化为保证。
对该公司来说,传统的落后的企业文化如果不及时变革,将会给企业改革的推进带来巨大阻力。但是,再造企业文化决非易事,因为观念、习惯、思维定势的影响根深蒂固。该公司传统企业文化之所以不适应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思想分散。该公司属下的原来几家企业取消建制后,不少员工仍然按照原来所在企业的文化习惯、行为和习俗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属,思想难以顺应体制融合而统一,对改革中逐渐显现的主流文化难以认同。
二是理念模糊。以前,该公司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理咨询念,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导致该公司机构人员多,社会负担重,成本费用高,劳动生产率低下,核心业务不突出,主业不精干,不少员工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按部就班,这种文化状况很难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精神支柱。
三是形象分割。以前该公司属下的单位都具有法人资格,经过多年的经营,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思想和“诸侯”意识比较浓厚,在形象宣传和企业标识方面难以统一起来。
企业改革的重点就是将有碍企业效能、效率提高,难以适应企业长久生存和发展的思想、行为和习惯,通过管理变革,创新组织形式、管理程序和制度规范,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充满活力。
企业文化学认为,企业文化再造是指由企业文化特质改变所引起的企业文化整体结构的变化。它是企业文化运动的必然趋势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文化再造的根源在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是社会文化变革在企业内的反映。当企业经营环境改变,原有文化体系难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而陷入困境时就必然通过文化再造,创建新的企业文化。因此,企业文化再造是企业文化产生飞跃的重要契机。正确认识企业文化再造的本质特征和规律,对于促进企业文化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企业文化的微观再造和重塑,必须选准启动时机。该公司通过深刻剖析对企业文化现状,把企业内部的融合重组和制度的重大创新作为再造企业文化的切入点。广泛地吸取异质文化的精华,并且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不失时机地推动企业文化的变革与发展。该公司领导一再强调,尤其是目前,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文化表现出明显的冲突,要抓住这一良好的契机积极进行企业文化的整合甚至变革,以推动企业文化的进步。
为什么要将企业改革作为该公司再造企业文化的切入点?由于企业改革是一场先进生产力的实践,企业改革中蕴含着许多新的理念、新的思想和新的思维,如果企业能够把握改革契机,从改革中及时总结提炼出先进的治企理念作为再造企业文化的指导思想,就会加速该公司新的企业文化的形成,并能使新的企业文化得到广大员工充分认知和认同。另一方面,妨碍企业改革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于企业中已有的陈旧观念和不良习惯,如果此时不失时机地启动企业文化再造,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指导员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就能化解落后思想,纠正不良习惯,就能变阻力为推力,变压力为动力,为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做好铺垫。
该公司领导层充分认识到,多年来,企业积贫积弱积矛盾,不改革,企业将面临死亡危机。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促使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不但识危机、知危机,而且要主动出击,居危思进,想方设法变危机为良机,变危机为商机。同时,该公司深处内陆,缺乏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资金优势,与国内外同行竞争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先天”不足的问题“后天”补,就是向标杆学习,全面推行标杆管理,就是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为该公司创造最佳效益。随着扭亏脱困工作和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该公司逐渐形成了与当前形势和发展前景相适应的、切合企业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并凸现出企业文化主题“危机标杆”。
支撑该公司新的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咨询念就是“居危思进,超越自我”。“居危思进”的本质在于,危机总是与企业如影相随。正视危机,就有化解危机,战胜困难的动力。有危机感,才能时刻保持创业的激情,时刻保持勇于进取的精神状态,才能变危机为生机,变危机为良机。“超越自我”的本质在于,不断地否定自我,才有新的跨越。挑战自我,挑战极限,不断向标杆学习,向标杆看齐,就能比自己的过去做得更好。
自20xx年以来,该公司启动了企业文化再造工作,在继承过去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总结提炼。
最新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六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