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精彩6篇】

时间:2012-09-02 08:45: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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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道路建设与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一些最新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以期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道路建设管理制度

道路建设是保障城市交通顺畅的基础。为了确保道路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各地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例如,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并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道路维护管理制度

道路维护是保障道路使用寿命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各地制定了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例如,定期巡查道路,及时发现并修复道路上的破损和隐患。同时,还要进行常规养护,如路面养护、路灯维修等。此外,还要加强道路清扫和垃圾处理,保持道路的整洁和美观。

三、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管理是保障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重要手段。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管理制度,如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使用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维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等。此外,还要加强交通执法和交通宣传教育,提高道路用户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养。

四、道路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道路管理也逐渐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各地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制度,以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例如,建立道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道路建设、维护和交通管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益。

总结起来,道路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手段,才能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对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二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迅速发展,道路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规范道路生产管理行为,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各地纷纷制定了最新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以期为道路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道路建设管理制度

道路建设是道路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道路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各地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例如,在道路建设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并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还要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二、道路维护管理制度

道路维护是道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各地制定了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例如,定期巡查道路,及时发现并修复道路上的破损和隐患。同时,还要进行常规养护,如路面养护、路灯维修等。此外,还要加强道路清扫和垃圾处理,保持道路的整洁和美观。

三、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管理是道路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管理制度,如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使用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维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等。此外,还要加强交通执法和交通宣传教育,提高道路用户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养。

四、道路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度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道路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各地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制度,以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例如,建立道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道路建设、维护和交通管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益。

综上所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道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对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道路生产管理制度,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三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四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3、驾驶(操纵)的车辆(设备)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最新道路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篇六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⑷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⑹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⒈、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⒉、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⒊、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⒋、例会内容:

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⒌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⑸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⒈、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⒉、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⒊、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⒋、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⒌、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⒍、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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