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优质4篇)

时间:2016-07-06 08:10: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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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电气设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其具体内容。

首先,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电气设备的不当使用和维护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通过制定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安全性。

其次,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可以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内容。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维修和更换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的成本,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此外,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还可以促进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电气设备的不合理使用和能源浪费不仅会增加能源的消耗,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通过制定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可以规定设备的使用时间、节能措施等内容,促进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综上所述,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安全、提高效率和节约能源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施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只有在全面贯彻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实现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电气设备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本文将探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法。

首先,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的日常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应该注意设备的正常操作和维护,避免不当使用和操作错误导致的故障和事故。定期检查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和维护。同时,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的故障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其次,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通过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可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减少操作错误和事故的发生。事故应急预案是应对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关键,通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可以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

最后,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监督。只有全员共同落实制度,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奖励,以推动制度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至关重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可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全员参与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实现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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