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一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许多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面我们来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八项内容。
第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项: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还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整改。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六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度,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对于新引进的设备和新开展的工艺,还应进行安全评估和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项:应急救援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同时,还应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八项:安全生产宣传制度。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通过制定和实施上述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二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纷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其中的八项内容。
第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项: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还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整改。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六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度,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对于新引进的设备和新开展的工艺,还应进行安全评估和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项:应急救援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同时,还应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八项:安全生产宣传制度。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通过制定和实施上述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三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四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最新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范本;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五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篇六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