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篇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举措。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愈发凸显。教育整顿是政法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方式,是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的迫切需要。
首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政法队伍的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可以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
其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加强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而法治思维是推动政法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通过教育整顿,可以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政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只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强化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意识。政法队伍是服务人民群众的队伍,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情怀。通过教育整顿,可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政法队伍的干部员工自觉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最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加强纪律约束,提高廉洁自律。政法队伍是纪律严明的队伍,必须坚持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整顿,可以加强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队伍行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总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是多方面的,既有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的需要,也有加强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的需要,更有强化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意识的需要,还有加强纪律约束、提高廉洁自律的需要。只有通过教育整顿,才能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的建设,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篇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我国政法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作为党的直接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核心目标之一。通过教育整顿,可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教育整顿,可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政法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构建起风清气正的政法工作环境。
其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加强作风建设。作风问题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之一。政法队伍的作风直接关系到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政法工作的形象和声誉。通过教育整顿,可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推动政法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始终保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作风,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再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提高业务能力。政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政法队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教育整顿,可以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只有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
最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政法队伍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方式。通过教育整顿,可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只有不断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才能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总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是多方面的,既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有提高业务能力、推进队伍建设的需要。只有通过教育整顿,才能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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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
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某派出所队伍教育整顿整改方案根据《市公安局队伍专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查摆剖析阶段,通过自己找、组织帮、同行提以及群众评,概括了我单位民警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执法办案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都很小,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能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小错终会酿大祸。经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为着力点,以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落脚点,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目的,不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结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
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提高全所民警的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目标和任务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是旨在提高全体民警的理论素养、宗旨意识、执法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规范个人言行,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1、政治学习没有制度化,学习的氛围不浓;
在理论知识的组织培训、集中学习上没有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对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重视不够。
2、上下班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没有很好抓落实,民警迟到、早退、不按要求着装现象时有发生。
3、对个别民警存在惰性严重,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管理措施没到位,教育感化力度不够,办法不多。
4、对报案求助群众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有时存在接处警不及时、拖拉、让群众多跑冤枉路的情况。
5、个别民警仍然对“五条禁令”、“三项禁止”以及“四个不准”心存侥幸,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入行。
四、整改措施和步骤1、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把每周一、周五下午分别作为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固定不变。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线单位,在具体的公安工作实践中,一要不断强化和推动“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学习模式;
二要不断强调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不断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尤其是共产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他们活学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知识的更新进程;
三要不断体现学习的组织性、系统性。支部在组织民警学习理论时,应加强组织的职能作用,系统地对理论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分析,不断加深民警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幅度升华。
2、建立健全上下班考勤、内务考核制度。一是设立上下班考勤登记簿,要求民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签到。二是在巡防员中进行轮班,保证每天有一人打扫所内卫生,整理内务,确保办公、生活环境整洁干净。三是所领导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业绩考核,作为奖惩依据。四是每周例会对上下班情况、内务环境优劣进行讲评,奖勤罚懒,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积分。3、建立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一是在所内显眼位置设立民警去向告知栏,使群众对带班所领导、值班民警情况一目了然;
二是在户籍室休息厅悬挂民警联系牌,公布外勤民警联系电话,便于群众随时与责任区民警取得联系,避免跑冤枉路的情况发生;
三是设立征求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24小时都能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4、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和议事制度,加强班子的组织、作风建设。一是从“三讲”“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
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发扬民主作风,所领导之间加强沟心通气和团结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把辖区群众座谈会、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落实。5、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支部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民警大局意识,营造一种力求上进、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多关心民警及其家属、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成长问题。二是在各项制度落实后,民警的生活质量要适当提高;
三是要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形成以制度管理、约束、激励人的良性循环;
四是正规化管理、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6、坚决杜绝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和“四个不准”的行为发生。为此我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召开了一次全所民警及家属参加的座谈会,传达了上级的各项新规铁纪,通报了近几年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例。二是实行警长负责制和家属监督制相结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并印发《致全所民警家属的公开信》,使民警八小时内外都能接受监督;
三是大力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强化民警的法律意识,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不护短,不遮掩,积极配合上级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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