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毒奶粉击垮食品免检制度 篇一
随着三鹿毒奶粉事件的曝光,中国食品行业的风暴正逐渐升级。这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让人们对食品质量产生了巨大的担忧,还揭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严重缺陷。特别是食品免检制度,原本是为了提高食品生产效率,但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将毒奶粉流入市场。因此,三鹿毒奶粉事件击垮了食品免检制度。
首先,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本身就存在着风险。食品免检制度是指对于一些具备一定信誉和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减少检测频率或者免除检测。这种制度是为了提高食品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方便企业快速上市。然而,在这个制度下,企业可以绕过监管机构的检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流入市场。而三鹿毒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三鹿公司凭借其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声誉,成功获得了免检权,但却将含有有害物质的奶粉销售给了消费者。可见,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本身就存在着漏洞,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其次,食品免检制度的执行也存在问题。尽管食品免检制度是由相关监管机构制定和执行的,但由于监管机构的监督不力和贪污腐败的渗透,导致免检制度执行不严。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监管机构未能对三鹿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甚至有的工作人员还涉嫌受贿,为三鹿公司提供便利。这种监管不力和腐败现象严重削弱了食品免检制度的效力,使得不法企业有机可乘。
最后,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发生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质疑。三鹿毒奶粉事件的曝光,让人们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也引发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质疑。人们开始怀疑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公信力,对食品免检制度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这种质疑和担忧,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免检制度的失效。
综上所述,三鹿毒奶粉事件击垮了食品免检制度。食品免检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和腐败现象也加剧了免检制度的失效;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质疑也进一步削弱了免检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应该对食品免检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护公众的健康。
三鹿毒奶粉击垮食品免检制度 篇二
随着三鹿毒奶粉事件的曝光,中国食品行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也让人们对食品免检制度产生了极大的疑虑和质疑。然而,应该意识到的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并不代表食品免检制度的彻底失败,而是揭示了监管体系中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食品免检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高食品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以满足市场需求。在这个制度下,一些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检测,从而更快地将产品上市。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发展,提高了产能和效益。然而,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发生,让我们认识到食品免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和问题。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问题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监管的不到位和执行的不严。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和提高执行力度,来完善食品免检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其次,食品免检制度并非完全无效。事实上,在食品免检制度的推行下,一些合规的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地生产和上市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食品。这种制度的存在和运行,确实对食品行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发生而否定整个食品免检制度。相反,我们应该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最后,食品免检制度的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的公正、透明和有效。企业应该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消费者也应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合格的食品,对存在问题的食品进行举报。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食品免检制度的有效运行,保障食品安全。
综上所述,虽然三鹿毒奶粉事件对食品免检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整个制度。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和运行确实对食品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应该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完善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三鹿毒奶粉击垮食品免检制度 篇三
从已经公开的资料中可以做出判断,三鹿集团早在今年3月就已经知晓有毒奶粉在市场上销售了;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三鹿选择的是“公关”封杀当事人和媒体报道,让毒奶粉消化在婴儿的胃肠中。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四年前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
在此事件中,三鹿奶粉也名列其中,并且甘肃、南宁、海南、广州等地工商或质检部门也纷纷发现三鹿牌不合格奶粉。
但没有多久,各地执法部门都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来的通知,结果是地方当局全部发还查扣的奶粉,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就此向三鹿集团“道歉”,同时三鹿集团被国家质检总局列为质检保障体系完善企业名单首位。
两次事故,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纸里终于没有能够包住火。
免检的潜规则
为什么质量事故频发而畅通无阻?
免检意味着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获取了免检证书的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也就是说,只要取得了这个证书,无论其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各地质检工商部门均没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所以说,获取免检证书就如同产品披上了黄马甲,一般人是动不得的。
我们要问,为什么市场竞争还需要免检制度?
根据官方说辞,免检制度是为了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而设立的。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文字上看可谓冠冕堂皇,但是分析免检政策的出台背景,含义则另有不同。
2000年3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之文件精神,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政策出台之前,商品的质量安全由各地区的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但是,在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区对外来产品实施“质检”封杀,有地方的质检局局长甚至放言“只要让我查,就没有查不出来的问题!”某些国内知名品牌在各地区频频遭遇质量门。
对于这种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权利割据,企业纷纷向主管部门投诉。
也正是这种为了扶优扶强、打破地方利益保护和行业垄断的手段,中央出台了“免检”政策。换句话说,也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权利的剥夺。
应该说,免检制度推出之初确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也愈来愈远离设计当初的本意。
一方面,企业认识到免检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千方百计想挤进免检名录,手段层出不穷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出于利益一致性的要求,也不遗余力为企业大开绿灯,只要关系勾兑得融洽,免检的层层审批也变成了摆设。而质检总局,出于扶持和引导的需要,也会特事特办。比如汶川大地震之后,就针对灾区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不仅放宽申请免检产品的企业入围条件,同时也在治标上对灾区倾斜,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被地方推荐进入名单。
从此,这一制度在各方权利的博弈下也变得千疮百孔,免检也堕落为官商勾结的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