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今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是推进农村建设的关键。本文将从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内涵和实施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即多给予农民支持和帮助,少从农民身上收取利益,让农民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和尊严,从而实现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首先,多予少取的核心是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有丰富的农业知识和经验,有独特的农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应该在农村建设中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让他们真正成为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
其次,多予少取还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农村发展需要大量的投资,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发和农民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保障。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贷款和信用担保,帮助他们创业和发展生产。只有通过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多予少取还需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的权益,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政府应该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让农民的土地能够流转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规模。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和破坏。
总之,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只有坚持这一方针,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全面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则是推进这一目标的关键。本文将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社会建设三个方面论述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实施。
首先,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支持,而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保障。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提高农村的交通、通信和能源等基础设施水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农村农业科技研发和农民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农村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只有通过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投入,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中具有重要作用。农民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应该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尊严。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贷款和信用担保,帮助他们创业和发展生产。同时,政府还应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只有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的权益,才能真正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最后,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农村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农村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社会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和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农村社会管理的力度,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只有通过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综上所述,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三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多予、少取、放活”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民利益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已成为我党农村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一、我党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的方针的提出。
从1998年10月14日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到XX年12月31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XX年1号文件),我党“多予、少取、放活”农村工作方针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初始、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最早的提法是“多予少取”,见于199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保护农村生产力,保持农村稳定的大事。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农村各项建设都要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XX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为了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注意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整个国民收入分配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向农民倾斜,并且要突出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XX年1月6日至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增加农民收入,总的指导思想是“多予,少取,放活”。XX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农村工作方针的进一步成熟。
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深刻内涵
“多予、少取、放活”六字,言简意赅,意义非凡,“多予”是重点、“少取”是前提,“放活”是根本。三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统一体。
多予,就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尽力向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逐步把政府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扩大到农村,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农业技术和信贷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少取,就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税赋制度的统一,取消面向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清理并规范各项涉农收费,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坚杜绝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现象。推进镇村管理体制改革。
放活,就是搞活农村经营机制,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放手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改善农民劳务输出的环境,提高农民就业率;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信贷体系,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发展资金困难问题;五是加强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建设,开辟运销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提高农产品销售额。
三、我县落实
“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成效和措施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管理,农民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一是坚持了“富民优先”原则,在多予上下功夫。逐年加大了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农村新老五件实事的推进。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完善和落实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增强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另一方面,尽力向农村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逐步把政府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扩大到农村。
二是坚持“轻徭薄赋”政策,在少取上把关口。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好取消农业税政策,规范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健全了控减农民负担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良好环境。不断深化,规范涉农收费,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XX年以来,全县累计减负2.2亿元,
三是坚持“灵活多样”方针,在放活上做文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突破一切妨碍农民增收的思想观念,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增收的体制弊端,消除城乡壁垒,促进产品和要素在城乡间、地区间自由流动、公平竞争,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建立培养和造就农村能人的新机制,营造鼓励能人干事业、支持能人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