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优质6篇】

时间:2012-06-08 06:38:2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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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一

近年来,教育法的学习在我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学习教育法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不仅对教育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使我明白了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性。教育法是指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规定了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教育的正常运行和良好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法对于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教育权益、促进教育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教育法的学习使我明白,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育的合法权益。

其次,学习教育法提升了我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不仅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还涉及到教育的组织管理、师生关系、课程设置、考试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方法,明确了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教育法的学习也使我更加注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提高了我处理教育纠纷的能力。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不仅更加懂得如何正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还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学习教育法使我认识到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法强调了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和社会责任。教育工作者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教育工作者也要承担起教育的社会责任,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坚定了自己从事教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总之,学习教育法是教育工作者提升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性,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增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法律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二

教育法是指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法规的总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习教育法对于提高自身素养、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感其中的深入与广泛,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使我明白了法律对教育的保护和规范。教育法是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其核心是保障教育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教育的行为。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法对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和保障。学习教育法使我明白,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意识,保障教育的合法权益。

其次,学习教育法提升了我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涉及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师生关系、教育评价等。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方法,明确了自己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也使我更加注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提高了我处理教育纠纷的能力。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不仅更加懂得如何正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还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学习教育法使我认识到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法强调了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和社会责任。教育工作者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教育工作者也要承担起教育的社会责任,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坚定了自己从事教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总之,学习教育法是教育工作者提升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性,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增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法律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三

  透过学习教育法,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透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最后明确: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透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务必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必须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四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的体会到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我深深懂得:“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我们要严格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艺术,而实施教育的人是教师,所以发展教师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级的重视。因此,对薄弱学校建设的加强也提到了日程上来。我认为在同一学校中,教师可通过循环教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知识是有体系的,只有对整个中学阶段某个学科有个系统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学科特点,更利于教学。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五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六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不分章节,只有18条,共计1800余字;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共八章63条,总字数达到7000余字。对于这样一个变化,我认为,应该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比原法从内容到规模都大大拓展,规定更为详尽,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学习新法后,我感觉,修订案中有4个方面内容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

  “修订案明确,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职责,而且三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得非常清楚: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管理。”

  从经费保障体制上看,修订案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提出“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分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仅‘经费保障’就专列了一章,共14条,很具体,应该说进一步明确了投入责任,而且便于依法追究。”

  很多人把修订案形象地称作“免费义务教育法”。因为明确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

  第二,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并加大了有关教育教学的规定。在第五章中,又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基本的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禁止“高价”教科书进学校,修订案还明确了教科书的定价权限和原则,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教科书定价的不规范行为。

  第三,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

  “修订案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修订案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经费,课程、教学的质量,办学的基本条件,教师等。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此外,还明确要求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可以看到,修订案中处处体现均衡,始终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这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第四,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与要求的规定更加明确。

  教师质量越来越成为办好教育的关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

  修订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职务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第一次在法律中对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津贴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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