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古代官制的心得体会【优质3篇】

时间:2018-01-05 09:25: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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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古代官制的心得体会 篇一

古代官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在研究古代官制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官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从中领悟到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古代官制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古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而官制则是这个制度的核心。官制通过设立官职、规定官员的权责和职权范围,使得社会能够有序运转。官制的存在,能够有效地调控社会资源的分配,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认识到官制对于古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古代官制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等级观念和价值观念。古代官制中的官职分层明确,官员的等级高低决定了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威。这种等级观念体现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分化和等级制度。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了解到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念较为封建,崇尚礼仪、尊重权威,而这些观念在官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另外,古代官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一方面,官制过于庞大繁琐,导致官员职权重叠、责任不明确。这种情况下,不仅容易产生腐败现象,也会影响政府的高效运作。另一方面,官制中的等级观念和官员的继承制度,往往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和选拔,使得官员的能力和素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认识到官制的建设需要注重制度的规范和优化,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总的来说,研究古代官制让我对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认识到官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反映的等级观念和价值观念。同时,我也看到了古代官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需要我们在今天的社会中进行改进和完善。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深刻体会到了官制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也对如何构建一个健全的政治制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希望未来能够借鉴古代官制的经验教训,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研究古代官制的心得体会 篇二

古代官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在研究古代官制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官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从中领悟到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古代官制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古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而官制则是这个制度的核心。官制通过设立官职、规定官员的权责和职权范围,使得社会能够有序运转。官制的存在,能够有效地调控社会资源的分配,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认识到官制对于古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古代官制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等级观念和价值观念。古代官制中的官职分层明确,官员的等级高低决定了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威。这种等级观念体现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分化和等级制度。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了解到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念较为封建,崇尚礼仪、尊重权威,而这些观念在官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另外,古代官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一方面,官制过于庞大繁琐,导致官员职权重叠、责任不明确。这种情况下,不仅容易产生腐败现象,也会影响政府的高效运作。另一方面,官制中的等级观念和官员的继承制度,往往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和选拔,使得官员的能力和素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认识到官制的建设需要注重制度的规范和优化,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总的来说,研究古代官制让我对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认识到官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反映的等级观念和价值观念。同时,我也看到了古代官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需要我们在今天的社会中进行改进和完善。通过研究古代官制,我深刻体会到了官制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也对如何构建一个健全的政治制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希望未来能够借鉴古代官制的经验教训,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研究古代官制的心得体会 篇三

中国是一个有着5千文化的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她拥有辉煌灿烂的文明史。中国古代的官制,曾经对西方国家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我们应以史为鉴,认真汲取其精华。

一、入仕途径始终是官制变革的首要问题

入仕途径即人们通过什么渠道步入仕途。我国自进入阶级社会后,入仕途径主要有军功、分封、世卿、仕官、察举、九品官人、科举、游说、上书等渠道。其本质区别是自荐,还是他荐,还是世袭。军功是平民步入原始贵族的普遍途径,因为,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社会形态下,军事的成败决定着政权的归宿。可以说原始贵族都是因军功入仕的。因功入仕是一个恒定的公正的法则,所以一直被延续至今。

分封和世袭,主要存在于奴隶社会。这种制度施行的初期,有利于维护宗法势力,通过宗法和血缘关系增强政治向心力,以维护政权统治,但是随着历史的推移,历史越久,血缘越远,由血缘关系维系的政治向心力就越差,直至发展到统治者对下级官吏恩不能施,惠不能加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对官吏的制约,虽然有法律的约束,但是法律只能治其行,不能拢其心。况且古代的法依势而转移,有势就可以变法,有势就可以践法,于是便出现了诸侯纷争。这是出现东周列国的根本的政治原因,这也是世袭制的最大的政治弊端。世袭制的另一政治弊端是,导致官吏队伍能力素质低下,才、庸相参,智、愚混杂,而贤能的平民被拒之于仕门之外,由于素质低,直接影响到贵族的统治能力。因此,世袭制被历史逐渐所淘汰,到了封建社会只保留了皇位的世袭制,但也打破了嫡长继承制的传统,相对地扩大了皇帝选人的视野,有利于更好地选择有才能的皇帝。从世袭制被淘汰的过程可以看出,宽泛的选人视野和渠道,是确保选人质量的大前提。这是入仕途径之所以成为官制变革的首要问题的原因所在。

仕官制,在西周已经出现,但不是主要官制,到春秋战国时期,特别是战国时期才成为主要官制。在西周时的仕官制,只是通过“学而优则仕”的途径选拔少量的平民或底级贵族做一些低级官,大夫以上的官全部是分封和世袭。到了战国时期,各国为了获得贤能之士,彻底打破了世袭制,许多布衣出身的仕升为国相或大将,如苏秦、商鞅等。战国时代在我国历史上铸下了辉煌的史篇,它推动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次变革的契机之一就是官制的变革,即打破了世袭制,普遍推行了仕官制,使一大批布衣、寒族出身的贤能之士登上了政治舞台。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产生于两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和九品中正制,都是由地方长官和专管荐官的中正负责评定和推荐,起初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扩宽了识人视野,涌现了一大批才识之士。但是由于地方长官和中正大都是贵族出身,加之地方豪族的干涉,九品中正制逐渐成为贵族的特权,名义上从家世和德才两个方面评判一个人,但实际上家世成了唯一的标准。直至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局面。由此而选拔出来的高级官吏,不仅自身能力低下,而且又出现了恩不能加,威不可施的僵化政局,实际上成了准世袭制。

科举制在我国古代官制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曾经对西方的文官制度影响很大。科举制产生于隋,成熟于唐,一直延续到清。科举制的最大特点是自荐。即是否应考的主动权掌握在个人的手中,极大地扩大了选人的范围。第二个特点是常举与制举相结合。常举即每年定期举行,制举是皇帝因事制宜地举行,而且制举不受资历的限制,可以使更多的人才脱颖而出。第三个特点是出

现了专业学科的科举,如法律、军事、算学等。科举制与仕官制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意义就在于进一步拓展了选人的范围,扩大了选人的渠道,对选人的资历进一步放宽。隋唐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与科举制对人才的催生作用有直接的联系。法久弊生是一个规律,科举制后来出现了许多弊端,如弄虚作弊,考题脱离实际等。但是,科举制作为一项选官制度,其主导意义是不可否定的,否则它就不可能对社会产生如此深远和广泛的影响,直至成为西方文官制度的蓝本,其精华的东西至今还影响着我们。

上书制度,是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的一种选官渠道。各级长官可以通过上书人的策论和见解,较深刻地了解和判定上书人的基本素质,甚至比间接地“考察”更能全面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水平和能力。古代重视上书的做法,我们当代应该予以借鉴,可以由此发现一些“怀才”的优秀分子。

二、德才兼备是历代选官的标准和难题

自原始部落时期,民主推荐部落首领时就形成了选官标准。这时的标准是“德高力强者”为首领。进入奴隶社会后,虽然是强者为王,功贵受封,世代相传,但对平民入仕也制定了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秀士必须“考其德行道艺”,选“贤者、能者”为秀士,然后进官学修业,业成为官。战国时期,各国之间若猛虎争雄,在选人时虽然也强调德行,但以才为主。秦汉时的举人标准是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所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感,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唐代重视官德,若无“最”,而“善”多,仍可评定为中上。宋、元两代延唐制,略有变革,但基本方针是一致的。明清两代考选官吏的标准进一步细化。明代通过考满而观绩,通过考察而观德。考察分为八个项目:贫、酷、浮躁、不及(能力不及)、老、病、罢(不勤劳)、不谨。各有处分。清代用“四格”、“八法”评判官人,“四格”为“守、政、才、年”。守,操守,分为清、谨、平;政,政绩,分勤、平;才,才能,分长、平;年,年龄,分青、壮、健。“八法”为贪、酷、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其中对贪、酷,行重法。从历代考选官吏的标准中,还可以看出三点:一是德才兼备,是选官制度追求的最高标准,但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是相对的,而且是奇缺的,历史上这样的人才屈指可数。所以,对这一标准,不能过于理想化,必须持务实的态度。二是求生尚才,求安尚德(原始社会初期,人类生存是主要矛盾,谁能发明工具和技术,谁就为首领。);乱世尚才,治世尚德(各王朝开国时期都是如此,春秋战国和三国等时期尤为突出。);以及开拓尚才,守成尚德;专业尚才,统领尚德;副职尚才,长官尚德等。三是历代把贪、酷作为官之大戒,对贪、酷害民之官必重惩之。对其他德行不过于苛求,只是以君主的统御能力为转移。

综上所述,历朝的用人标准有其共性。即努力追求德才兼备,但因世、因时、因事、因职和因统治者的德才状况为转移。这些论述给我们的启示是,选配“一把手”时,必须分析其能力的素质结构,使之以智为本,智勇兼备。古人的这些选官标准对我们的启发是很深的,必须适才拟职。品德关能否把好,体现了识人的政治水平,而能否适才拟职则体现了用人的能力水平。

三、已经形成了试用、任期、阶品与职事分离等制度

试用制,始于废分封立官僚。大致从秦汉始,试用称之谓“试守”,实授称之谓“真除”,由试守到真除时间为一年。魏晋南北朝时期,试用称“守”,始守一年为“真”,试用的另一种方式是“行”,即低官任高职,经过一段时间后,由“行”改为“正”授。隋唐称试用为“守”,由“守”到“真”或“正”为一年,唐贞观年间,把低品任高官也称为“守”,经过一段时间后改为“正”。宋代让低职就高职者称“权知”和“权发遣”。明代在试用期称署职和试职。历代的试用期的年限一般都为一年。

任期制,始于汉代。两汉时3年改任,魏晋6年。唐开元二十五年始定为5年为限,宋以后至明清均为3年。由此可见一般都是3—6年。历史上曾有许多政治家主张官吏久任。如唐玄宗李隆基就注重“久任二千石”。久任固然有其利,有利于官吏从长计议,稳健行政,但时间太久,则弊大于利,一是不利于官吏能力的锤炼,二是往往导致官吏精神懈怠,三是导致地方政治势力盘根错节,助长官员腐败和形成离心力。唐玄宗执政后期出现的藩镇叛乱,除了因军事力量不能互相制衡之外,地方军政长官久任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任期达10年以上。所以“久任”必须有度,从古到今的经验看,4—5年为宜。若低于4—5年,则又会出现急功近利,劳民伤财,或即位思迁等弊端。

阶品与职事分离的制度兴盛于唐代。古代官吏的秩级,有散阶和职阶之分,散阶是官品高低的标志,也是获得俸禄的尺度。而职阶是职务的标志,与官品和俸禄不相关。每一位官员都是双重身份,有职必有品,但品与职不一定相等。也即任高职者可能是低品,任低职者,可能是高品。唐代中央的高级职事官,一般是低品高职,包括宰相职,而地方的低级职事官一般高品低职。其优点是,在中央,低品高职,一般不会行独裁之政,而且孜孜勤政,力求未来品、职相齐。在地方,高品低职,虽然职务较低,但其官品较高,政治经济待遇,与上一级官员等同甚至高于上级官员,可以使其安于地方。由于上一级或高级职位数量有限,数量众多的地方官员,即使德才兼备,也不可能都提拔到上一级职位任职,因此,通过晋品不晋职的办法,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奖贤励能,使一大批优秀的地方官员的才能和政绩得到上级和社会的认同,有利于对地方官吏的激励,有利于他们安于地方工作。现在,我们正在探讨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的新途径,古人的实践报告颇有启发意义。

我国古代官制中还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如副职精干,正副职级差大;若荐人、用人失察,以法纠之;对官吏考核,量化与评语相结合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地探讨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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