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工作总结 篇一
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重要的国际节日,旨在提高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同时也为各国政府和商业机构提供了一个机会,以展示他们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和努力。作为工商局,我们积极参与并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以庆祝这个重要的日子。
首先,我们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们邀请了一些权益保护专家和学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讲座和研讨。同时,我们还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增加他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了解。此外,我们还开设了一个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投诉处理服务,以帮助他们解决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其次,我们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我们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和案例,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我们还邀请了一些知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倡导者,为我们的宣传活动担任形象大使,以提高我们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除了宣传活动,我们还积极参与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工作。我们与一些知名企业签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议,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市场监督的力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工商局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宣传,我们成功地提高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我们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和服务。
工商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工作总结 篇二
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重要的国际节日,它的目的是提高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同时也为各国政府和商业机构提供了一个机会,以展示他们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和努力。作为工商局,我们积极参与并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以庆祝这个重要的日子。
首先,我们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们邀请了一些权益保护专家和学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讲座和研讨。通过这些讲座和研讨,我们向消费者传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消费纠纷的方法。同时,我们还组织了一场消费者权益知识竞赛,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增加他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了解。
其次,我们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我们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和案例,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宣传活动,我们还积极参与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工作。我们与一些知名企业签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议,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我们也加大了对市场监督的力度,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工商局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宣传,我们成功地提高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我们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和服务。
工商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工作总结 篇三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20周年及新修订《消法》2018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xx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xx县工商局主动与xx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20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3.15期间,各工商所组织各12315消费维权点充分利用新《消法》适逢3.15施行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和新《消法》的社会认识度,让新《消法》施行家喻户晓,为提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结合“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维权岗活动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工作,全县8个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共有30人次参与了宣传工作,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消法》十大亮点解读,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意识。
(六)各工商所还结合“八闽红盾执法行动”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食品安全”等消费
维权打假工作,销毁过期变质食品8公斤,下架三无食品26包(盒),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件,罚没入库2.3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