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工作总结(优秀6篇)

时间:2011-06-01 04:48: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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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一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近期,我在某农贸市场担任市场经营管理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入了解了农贸市场的运作模式,积极参与市场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这里,我将对我的工作进行总结,以便于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改进和提升。

首先,我在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我密切关注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及时处理他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我还对市场内的卫生状况进行了严格管理,定期组织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在我担任的这段时间里,市场的秩序和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得到了市场经营主体和顾客的一致好评。

其次,我在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中注意与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和合作。我定期召开市场经营主体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我还积极参与市场内的各类活动,与市场经营主体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和繁荣。通过与市场经营主体的密切合作,我在市场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最后,我在农贸市场的工作中还注重市场宣传和推广。我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市场活动等方式,提高了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还积极与周边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合作,扩大市场的影响范围,增加市场的客流量。通过这些宣传和推广工作,我成功地提升了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我将继续与市场经营主体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和繁荣。我还将加大市场宣传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农贸市场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谢谢大家!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二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某农贸市场担任市场经营管理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对农贸市场的运作模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在这里,我将对我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首先,我在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我密切关注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及时处理他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我还定期组织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市场的安全和稳定。通过这些努力,市场的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市场经营主体和顾客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升。

其次,我在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中注重与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和合作。我定期召开市场经营主体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我还积极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和繁荣。通过与市场经营主体的密切合作,我在市场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最后,我在农贸市场的工作中注重市场宣传和推广。我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市场活动等方式,提高了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还积极与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合作,扩大市场的影响范围,增加市场的客流量。通过这些宣传和推广工作,我成功地提升了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我将继续与市场经营主体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和繁荣。我还将加大市场宣传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农贸市场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谢谢大家!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三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针对城区建设路口市场和板塘农贸市场责任管理,要求支队一大队明确督查责任,加强市场管理,对责任市场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关注检查结果。

(二)加强督查,落实管理。支队积极组织开展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不断改善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坚决取缔各种违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进场、进店、进规划地段;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配齐市场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完善环卫和给、排水设施,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所有经营食品的摊位亮证经营;要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于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制定短期计划,采取有效设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三)落实工作,查处问题。根据文件精神,支队对城区建设路口市场和板塘农贸市场进行督查。

一是板塘农贸市场,从20xx年8月30日至9月22日检查的情况来看,建设路口农贸市场的相关农贸市场卫生设施设置规范,进出口管理到位,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有所缓解,单位门前公共秩序、设施良好,环境卫生较整洁,情况基本合格。

二是板塘农贸市场,从20xx年9月7日至23日的检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垃圾未及时清扫,比较脏乱;车辆占道现象较严重;经营户货物堆积比较凌乱,不整洁。支队已提出整改的意见,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从九月份的检查总体情况来看,较八月份相比,市场内包括过道、厕所等卫生工作及市场货物摆放情况有所好转,但占道经营、车辆占道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支队与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做进一步处理。

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对责任市场的督查力度,继续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积极总结存在问题,保障市场规范运行,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任分工安排,进一步突出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综合治理城市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为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四

农贸市场作为郊区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它的建设与发展,关系到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也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心的重大政治问题,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改革,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为保证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各环节的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实效进一步增强。现将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郊区现有农贸市场9个,分别为金御华府市场、大通新街市场、老街市场、民福家园市场、白鹤市场、桥南市场、普济圩市场、铜山市场、安铜市场。其中金御华府市场、民福家园市场、白鹤市场为新建市场,去年我区完成了大通老街市场的改造,今年我区高度重视市场改造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通过大量努力,筹集市场改造资金470万用于大通老街市场、铜山市场、普济圩市场的改造,市场改造工作均已开工建设。目前还有桥南市场、安铜市场硬件设施较为陈旧,亟须改造。

(一)以创建为契机,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文明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农贸市场软硬件水平。我区坚持在农贸市场设计之初就让各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农贸市场的布局设计,从而使布局更加合理,避免了再次返工。比如在民福家园市场新建时,分管副区长就召集市场局、市场主办方、商务局开现场会,修改了鱼市、肉类经营区、宰杀间等多处不合理设计,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区市场监管局还主动带领市场主办方赴幸福村等双创先进市场学习,帮助郊区各市场在软件方面建立各种制度台账,使市场达到创建标准。

(二)以日常管理为主线,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一是市场主办方方面。我区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举办者进行行政约谈,使其充分了解到市场主办方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所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帮助市场主办方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规范》、《食品安全每日必查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督促市场主办方做好市场保洁工作,价格公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文明经营户评比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与经营户新签或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要求每个食品经营户必须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电子监管制度等责任。协助市场主办方召开对经营户的宣传动员会,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经营户。

二是市场经营者方面。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执法部门严把准入关,严格要求经营者执行食品索票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进销台账和档案,拒绝销售“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执行许可要求,未达到许可标准的一律不发证。

三是职能部门方面。我区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案件,如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联合查处的地沟油案件就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上早班制度,维护农贸市场秩序。同时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大对水发产品、肉制品等市场各类食品的检测。

(三)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打造放心市场。

一是狠抓肉制品安全。区市场局在每天检查肉制品索票索证工作基础上,定期开展快速检测,防止“注水”“瘦肉精”肉制品流入市场,有效地震慑了违法份子。针对大通市场肉类经营户长期不愿检验检疫的问题,由政府协调,大通镇抽出专门资金、安排专人对大通市场肉类进行检验检疫,使大通告别了多少年“白板肉”的问题,使老百姓吃上了放心肉。

二是狠抓卤菜制品安全。区市场局对卤菜制品严格要求,帮助卤菜经营者改造凉菜间,做好“三防”措施。同时通过快速检测和定期抽检,监控菌落总数、亚硝酸盐、苏丹红含量,保障卤制品食品安全。

三是狠抓食杂店、小餐饮食品安全。区政府将农贸市场周边食杂店和小餐饮店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杜绝食杂店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安排专项资金对桥南市场18户餐饮经营户进行了改造,有效保证了双创期间不丢分。

(四)建立应急预紧机制,防止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发生。我区建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全区25个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及时启动。如在禽流感疫情发生时,区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对家禽市场进行消杀,采取“外松内紧”的工作方式,加强对家禽经营户的检查,帮助经营户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一)部分农村

市场硬件无法满足新时期需要。桥南市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安铜市场还是简易的市场,硬件设施陈旧、安全隐患较多、排水系统普遍不畅、进出通道设置不合理,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旧市场大多是工商管办脱钩时期卖给私人所有,现在即使区政府愿意投入部分资金改造市场,市场所有者由于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对老旧市场的改造积极性不高。农贸市场属公益性事业,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管理难度大,社会投资建市场的积极性不高,融资较难、发展不快。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市场举办者对自身应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认识不到位,有些部门认为市场是私人的市场,没有完全认识到市场作为公共设置承担的公共职能。市场管理者主体职责、监管责任主体有待进一步理清。

(三)食品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不能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粮、油、肉、蔬菜、瓜果等基本食品进货渠道繁杂,经营者只重视价格,不负责质量,食品溯源机制尚不完善,难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我区缺少专业的检测机构,各监管部门缺少专业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装备,满足不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私营市场由于体制原因,重收费轻管理,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的扶持力度。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在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税收、水、电等方面出台具体优惠政策;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五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20xx年4月14日至15日,由旗政协副主席黎明带领旗政协教科文卫体和文史学习委员会、部分教科界、文化卫生界委员,视察了巴雁镇和巴彦托海镇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旗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动物检疫所负责人陪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巴雁镇的天食市场、福星市场、东安市场及巴彦托海镇民贸大楼实地察看,并召开了视察座谈会,对两天来的视察情况作了分析和总结,对发现的卫生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把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改革,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管,为保证我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各环节的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管实效进一步增强。此次视察活动查看了位于巴彦托海镇、巴雁镇的农贸市场4处,共有百余个摊位。主要是经营肉、禽、蛋、菜、海鲜、调料、冻货。经过两天的视察,发现旗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履行好对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职能,保证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

1、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都派出了骨干力量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管。

2、在视察过程中发现,两地区集贸市场内的经营户,证照齐全,并亮照经营,全部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位于巴彦托海镇的民贸商场划行规市合理,各功能分区不存在交叉传染,从业人员

持健康证率达100%。对于经营产品索证齐全、感观良好,整体卫生设施良好。

4、动物检疫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对巴彦托海镇和巴雁镇的活禽经营市场加强检疫监管,生猪和牛等的屠宰工作已进入正轨。

1、食品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不能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粮、油、肉、蔬菜、瓜果等基本食品进货渠道繁杂,经营者只重视价格,不负责质量,没有实行起码的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只能从查处环节管理,难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2、两地集贸市场普遍存在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问题,主要原因商品种类繁多,货品流通时间短。

3、食品经营户建立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填写不全面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实行不好,主要原因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物品杂,记录不全面有遗漏;二是经营场地小、摆放商品乱,记录时不方便,造成经营户懒惰;三是个别经营户文化水平低,填写困难;四是多数消费者对索证索票的认识不到位。

4、在巴雁镇地区的3个农贸市场发现经营过期、三无产品6种,共计25kg。主要为调料、青豆、散装豆皮以及料酒,旗卫生局、工商局对其摊主采取进行处罚并没收该不合格食品的处理。

5、在巴雁镇福星农贸市场内,有2处灌肠半成品的加工摊位,业主得到卫生许可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新的加工场所卫生设施不完善,不符合生产加工肉灌肠半成品的卫生规范的基本卫生要求,旗卫生局已对其予以停业处理。

6、位于巴雁镇的东安市场,划行规市不合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该市场大厅的入口处,有一活禽屠宰场所,未得到卫生许可。社内有几十只家禽饲养待售,此摊位与调料、海鲜经营摊比邻,严重阻碍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严重影响东安市场的购物环境,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旗卫生局、工商局已告知予以取缔。

7、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滞后。

8、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群众举报积极性尚未调动,对眼皮子底下生产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群众主动举报的很少,协助执法部门捣毁的更是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不能有效地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1、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对一些脏、乱、差的个别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优化我旗百姓的食品消费环境。

2、加强集贸市场整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立集贸市场公共厕所,以提升环境卫生保障集贸市场的卫生安全。

3、加大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把培养高素质的监督队伍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通过采取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有计划地增加业务学习机会,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4、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联合工商、卫生、技术监督、动物检疫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尤其是明晰责任,防止出现各部门推诿现象,致使工作出现纰漏。

5、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特别要注重牧区食品卫生普及。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

6、向全社会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xx]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xx)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xx]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1、塑料袋销售商仍然还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集贸(农贸)市场符合规定的环保塑料袋销售户极少;

2、我市集贸(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卤制品、干鲜等经营户都仍然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3、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着情绪很大;

4、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限塑令”还有待时日,还要尽心尽责,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加大对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为泸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建设美好的环境而努力。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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