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精简3篇】

时间:2016-08-09 05:32: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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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低保人员的现状及改善措施调研报告

摘要:本调研报告旨在对低保人员的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我们对低保人员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就业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调研结果显示,低保人员面临多重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基于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以提高低保人员的生活质量。

1. 引言

低保人员是指经济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提供一定的经济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然而,低保人员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生活质量低下、就业困难等。因此,了解低保人员的现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我们随机选择了若干个低保人员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并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需求。同时,我们还走访了一些低保人员工作场所,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

3. 调研结果

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结果,我们对低保人员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调研发现,低保人员的经济状况普遍较差,生活条件艰苦。大多数低保人员没有稳定的工作来源,收入较低。此外,低保人员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他们的需求更加迫切。

4. 改善措施

基于对低保人员情况的了解,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改善措施:

(1)加强就业培训:为低保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2)创造就业机会:政府应加大对低保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鼓励企业招用低保人员。

(3)改善生活条件:提供低保人员生活所需的基本设施,如住房、医疗等。

(4)加强社会关爱: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为低保人员提供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5.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入了解了低保人员的现状及其所面临的问题。针对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措施,旨在提高低保人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关注低保人员的需求,共同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低保人员的生活困境与心理健康调研报告

摘要:本调研报告旨在探讨低保人员的生活困境与心理健康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和心理测量,我们对低保人员的生活环境、心理压力等进行了详细了解。调研结果显示,低保人员普遍面临着生活困难和心理健康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基于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建议,以提高低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水平。

1. 引言

低保人员由于生活环境的限制和经济困难,面临着许多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了解低保人员的生活困境和心理健康状况,对于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具有重要意义。

2.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心理测量相结合的方式。我们随机选择了一定数量的低保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使用心理测量工具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3. 调研结果

根据问卷调查和心理测量的结果,我们对低保人员的生活困境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调研发现,低保人员普遍面临着生活困难,如经济拮据、住房条件差等。同时,他们也面临着较高的心理压力,如自尊心受损、焦虑情绪等。

4. 改善建议

基于对低保人员情况的了解,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改善建议:

(1)改善生活条件:政府应加大对低保人员的生活援助力度,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和基本生活设施。

(2)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建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低保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3)加强社会关爱: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为低保人员提供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减轻其心理压力。

(4)提高就业机会:政府应加大对低保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入了解了低保人员的生活困境与心理健康状况。针对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善建议,旨在提高低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水平。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关注低保人员的需求,共同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为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到、疏港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部分低保户,召开了由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4998户、26391人享受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有1795户、3950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2%;享受农村低保的有13203户、22441人,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3.5%。

(一)低保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制定出

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标准、救助对象承诺、违规低保查处等事项,严把入保关口、依法施保。市民政局对于各镇街区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措施,确保了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低保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印制了《低保对象须知》,发放到了每个低保户手中。同时,还翻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让群众深入了解低保政策。

(二)审批程序运转有序,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入户调研。入户调研核实既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低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分90元、70元、50元三档发给低保金,平均70元,防止了一刀切。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象每个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则予以取消。二是张榜公示。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报纸和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并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在报纸上进行刊登,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民主审批审核。农村低保工作,将初审权放到了各镇街区,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家庭由村居、镇街区或中心社区进行评议、推荐、审核,由各镇街区政府或办事处审批。城市低保工作,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在村居和镇街区评议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逐户进行审核评议。

(三)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城镇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随着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1000元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336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5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170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从1996年启动,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400元,调整为140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33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0元。财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作为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予以优先足额安排,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金发放更加安全、透明、快捷。2010年全市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043万元,比2009年增加372万元,增长22.3%,是2007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的4.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低保户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只知道自己是低保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甚至连低保金发放多少,如何领取都不了解。二是部分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由于缺乏对低保条件、退保理由的了解,加上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其存在不满情绪,激化了干群矛盾,导致信访。三是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加上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低保扩面工作的展开,出现争着要低保的问题,给基层低保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压力。

(二)拆户参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在参加低保时,要整户推进,但从调研情况看,拆户参保现象还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整户保缺乏刚性要求,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纵容了拆户保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只考虑到自身便于工作开展。

(三)低保程序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村居在办理城乡低保过程中,存在村居负责人大包大揽、评议过程不规范甚至缺失、入户调研走过场、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滋生了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等现象。个别村居由于干群关系不和谐、村集体凝聚力不强、干部威信差,在低保户评选过程中问题突出、困难重重,低保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由于当前就业的多样性、居民收入的隐蔽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难以准确核定。如房产、储蓄、隐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老年人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加之有些单位受老好人思想影响,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从而出现有些申请低保的群众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也大大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三、几点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一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要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区民政助理、各社区(村居)负责同志的城乡低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完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施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等,入户调研、公示、审核等程序要规范、严谨、透明,不能简化、走过场,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开展集中检查。建议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居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应退未退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评议阶段,要动员各个阶层的群众参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

(三)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的压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给予其物质救助的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要多渠道为低保户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对这些低保对象的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积极为其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低保户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市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户,要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付诸实施,最大限度地确保不出现低保养懒汉现象,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各类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混保骗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建议由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调研量化,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较好地解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的问题。各镇街区、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的评议、推荐、审核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低保人员情况调研报告【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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