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精简3篇】

时间:2015-07-05 09:39: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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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首先,我们对该县的集体林权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目前,该县的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权责不明,集体林权的履职尽责权责界定不明确,导致权力滥用和责任推诿现象普遍存在;二是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在集体林权的监管方面存在缺失和不力,导致一些非法砍伐和滥用林权的行为无法及时得到制止;三是利益分配不公,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我们对该县的群众进行了调查和访谈,了解他们对集体林权制度的认知和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一定的认知,但对于权责不明和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普遍表示不满意。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明确权责,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革建议:一是明确权责,建立集体林权制度的权责界定机制,规范集体林权的履职尽责;二是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非法砍伐和滥用林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认为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的认知度,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通过我们的调研,我们对该县集体林权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我们相信,在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该县的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将取得积极的成效。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县集体林权制度的履职尽责问题主要体现在权责不明、监管不到位和利益分配不公三个方面。

首先,权责不明是该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目前,该县集体林权的权责界定不明确,导致一些管理者滥用权力,一些群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权责不明也导致了责任推诿现象的普遍存在,一些相关部门对于集体林权的监管和管理职责不到位。

其次,监管不到位也是该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存在的重要问题。我们发现,相关部门在集体林权的监管方面存在缺失和不力。一些非法砍伐和滥用林权的行为无法及时得到制止,导致林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最后,利益分配不公也是该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满。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革建议:一是明确权责,建立集体林权制度的权责界定机制,规范集体林权的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应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职责,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非法砍伐和滥用林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标准和机制,确保集体林权的利益能够合理分配给群众。

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认为应该注重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的认知度,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通过我们的调研,我们对该县集体林权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我们相信,在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该县的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将取得积极的成效。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 篇三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二、林改主要成效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调研报告【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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