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自查自纠是专项治理微腐败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在这里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自查自纠报告,希望通过自我反省和改正,为社会治理作出自己的贡献。
首先,我自查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一些微腐败现象。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交通违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我曾经因为急于赶时间,超速行驶或闯红灯。虽然这些行为可能只是微小的违规,但它们都是道德和法律准则的破坏。我意识到这些行为不仅有违交通规则,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
其次,我自纠了自己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作为一名职业人员,我经常与他人发生交流和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有时候我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比如,在采购物品时,我可能会接受供应商的回扣。虽然这些回扣可能只是一些小额的好处,但它们都是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我深感愧疚和羞愧,决心从现在开始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好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行动来改正自己的错误。首先,我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深感愧疚,决定从现在开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再超速行驶和闯红灯。其次,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好处,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会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的过程,我意识到微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我深感自己的错误和不足,决心从自己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公民。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
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自查自纠是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在这里向组织和公众公开自己的自查自纠报告,希望通过自我反省和改正,为廉洁政府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自查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存在一些微腐败问题。首先,我发现自己在职务利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时候,我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或熟人提供一些特殊的便利。虽然这些便利可能只是一些小额的好处,但它们都是道德和纪律的破坏。我意识到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原则,也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其次,我自纠了自己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问题。在工作中,我发现自己有时可能会对待某些事务或人员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对待可能是基于个人偏见、权谋或其他不正当因素。我意识到这种行为既违背了公正原则,也伤害了公众的利益。
针对以上问题,我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行动来改正自己的错误。首先,我明确表示不再为亲友或熟人提供特殊便利,坚决杜绝职务利用。其次,我会坚持公正原则,对待每一个事务和人员都公平公正。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做到能力胜任、公正廉洁。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的过程,我深感微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对廉洁政府建设的影响。我决心从自己做起,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我相信只有每个公务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纪律和道德规范,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廉洁、公正的政府。
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篇三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在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报告曾套取截留3名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部分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部分用于吃喝开支的违纪事实。经调查核实,该违纪事实发生在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期间,共截留套取村民危房改造资金32600元,其中17330元用于村委会大楼建设,15270元用于支付吃喝开支(已由个人赔付,资金于8月22日全部主动上缴乐平市廉政账户)。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该违纪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套取截留的资金属村委会集体研究,且部分资金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并在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上报问题、上缴违纪资金,符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规定,决定对余明海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余明海在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党支部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众埠镇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收取过年费问题。在全省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动员会后,群众举报众埠镇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每户收取2000元过年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农技站主动承认2017年12月曾向三名种粮大户收取5000元用于支付租车费用的问题,但已于2017年3月全部退还了所收的费用。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有违纪事实,但在组织调查前已向服务对象主动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情节轻微,且能积极配合调查,决定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众埠镇兽医站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站长徐炳炎作深刻检查,党支部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决不放过。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