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一点探讨 篇一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银行的储蓄存款实名制已经成为了现实。实名制的推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储户的权益,防止洗钱和资金的非法流转。然而,实名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本文将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一点探讨。
首先,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助于打击犯罪活动。实名制可以追踪资金的流转路径,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减少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的可能性。通过实名制,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储户的身份信息,对于异常资金流动可以及时进行监控和调查,从而遏制犯罪活动的发生。
其次,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助于保护储户的权益。实名制可以防止身份冒用和盗窃行为,确保储户的资金安全。在实名制的基础上,银行可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并阻止不法分子的恶意操作。储户可以通过实名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得更加安全、便捷的银行服务。
然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首先,实名制会泄露储户的隐私信息。储户的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和侵犯。其次,实名制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建立实名制的数据库,并进行维护和更新。这些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给储户,增加了他们使用银行服务的成本。
因此,在推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储户的隐私权和服务成本。银行应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起严密的信息安全体系,防止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同时,银行也应该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减轻储户的负担,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在保护储户权益、打击犯罪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实名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在推行的过程中加以解决。只有在兼顾隐私权和服务成本的前提下,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储户服务。
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一点探讨 篇二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活动的增多,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种常态。实名制的推行旨在保护储户的权益,减少非法资金流动和洗钱行为,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本文将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一点探讨。
首先,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对于保护储户的权益和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实名制,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储户的身份信息,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阻止不法分子的恶意操作。实名制的推行为储户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效地保护了储户的个人隐私和资金安全。
其次,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对于打击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名制可以追踪资金的流转路径,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减少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的可能性。通过实名制,银行可以更好地监测和调查异常资金流动,为打击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然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首先,实名制可能会泄露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和侵犯。其次,实名制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建立和维护实名制的数据库,这些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给储户,增加了他们使用银行服务的成本。
因此,在推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储户的隐私权和服务成本。银行应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起严密的信息安全体系,防止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同时,银行也应该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减轻储户的负担,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在保护储户权益、打击犯罪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实名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在推行的过程中加以解决。只有在兼顾隐私权和服务成本的前提下,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储户服务。
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一点探讨 篇三
暑假期间,我有幸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县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计实习,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下面是我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的一点简单探讨。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储蓄存款实名制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2、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3、使我国的相关调整政策无所适从,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针对我国内需不旺、消费疲软的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连续下调利率、鼓励消费信贷、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刺激教育消费等等,但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很不明显,为什么?因为储蓄存款记名制掩盖了贫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机构很难对症下药,对少部分暴富阶层的人士来说(据非官方资料,这部分仅占存款人数7%的阶层控制了约60%以上的储蓄存款总额),收入只是数字的增加减少,钱对他们来说几辈子也花不完,该有的都有了,因此他们对刺激消费的政策很麻木。
4、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切经济关系要靠信用来维系,没有好的信用制度,就会产生“交易冷淡”和“投资锁定”现象,由于互不信任,交易方式会向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银行惜贷、企业惜投、个人惜借”的悲观情绪弥漫,造成经济活力日益下降,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内容,但储蓄暑期实习报告存款实名制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三、如何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
1、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3、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
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四、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中要注意减轻负面影响
50年来,我们是靠广大老百姓的勤俭节约的美德和高储蓄率才支撑起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发展。发展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贪污腐败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减轻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负面影响,关键要做好以下三
点:
1、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护法”。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
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3、反对腐败。某些地方基层机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比较严重,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使干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乱”效率更高。因此对基层干部要加强知法守法教育,严惩“三乱”,对滥用职权,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